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四十二项(州级第十三项),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但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
整改目标:全面核实州级分解下达的2018年4万户、2019年3万户、2020年3万户(累计10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如存在虚报假报问题,将未完成的纳入2020年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任务一并完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实施、谁清查”的原则,各县市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各自负责实施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清查实际完成任务数,弄清楚是否存在“虚报假报”问题。经清查,2018年省上给临夏州下达任务4万户,当年实际完成2.9341万户;2019年省上给临夏州下达任务3万户,全州实际完成4.5071万户;2020年省上给临夏州下达任务3万户,全州实际完成4.2829万户。
二是各县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经费,共计投入资金14680.9928万元,以政府推动、示范引导、有序推进为原则,以清洁替代、经济适用、群众可承受为目标,由各县市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及乡镇政府等具体负责,在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分年度实施易地搬迁、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等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对当年未完成的任务数,累加到次年任务中继续实施,截止2020年底,全州实际完成11.7241万户,完成了省上下达临夏州3年共计10万户的改造任务。
三是对全州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经上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认定为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73 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