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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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临夏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第32批2023年12月24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GS202312210009

临夏安临一级公路和政县连接段工程建设施工队在没有任何手续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和政县梁家寺乡大马家村大马家山正面进行挖掘,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还可能会引发自然灾害。

临夏州和政县

生态

经现场调查,该举报件反映的是临夏安临一级公路和政连接段建设工程梁家寺乡大马家东社拌合站临时用地。2021年3月,因安临一级公路和政连接段建设项目需要,根据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临公路建设项目第五标段项目部申请,经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办理了该地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12.33亩,用于路基建设中混合土搅拌场。2021年10月,路基工程完工后,对拌合站用地全部按原地类进行了恢复,但在恢复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王某根据当地群众要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原有沟壑进行了填方平整,填方取土损毁草地3.312亩,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存在引发自然灾害的隐患。2022年11月15日,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已对王某填壑取土造成植被破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王某罚款1.903万元,责令其恢复原状,但王某恢复治理不到位。

属实

对群众举报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擅自挖山取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等问题依法查处,责令恢复治理。

该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针对王某填方取土造成植被破坏的问题,和政县已责令王某开春后立即进行恢复治理,计划于2024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治理。

阶段办结

2

D3GS202312210032

临夏市西关街道华寺社区蝴蝶楼背巷道路未硬化,扬尘非常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临夏州临夏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临夏市西关街道华寺社区蝴蝶楼背巷道路全长200米,平均宽度6米,约1200平方米,原道路已硬化,在临夏市棚户区改造中安伊和名苑B区项目修建过程中,因工程车辆出入口位于该巷道中段,长期碾压造成路面破损,存在局部扬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

属实

对群众举报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破损路面进行硬化,强化扬尘管控措施,维护附近群众环境权益。

该举报件阶段性办结。一是临夏市西关街道立即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了路面破损砂石和积尘,降低了扬尘污染。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由城管环卫、西关街道共同负责,对该区域实行常态化卫生保洁和洒水降尘。三是制定了《西关街道蝴蝶楼背巷道路二次硬化项目方案》,计划2024年4月初开始施工,4月底完成道路硬化,彻底解决路面破损及扬尘问题。四是西关街道对阶段性办理工作向蝴蝶楼背巷30户居民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该区域住户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

阶段办结

3

D3GS202312210003

临夏县水利公司的工程队(名称不详)在马集镇新农村9社和2社的大夏河流域偷挖沙售卖给4社的村民,破坏面积6-7公里长、宽40米左右,目前已停工,破坏后的痕迹还在。

临夏州临夏县

生态

(1)关于“临夏县水利公司的工程队(名称不详)在马集镇新农村9社和2社的大夏河流域偷挖沙售卖给4社的村民”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涉及临夏县水务局实施的临夏县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大夏河工程区布设护岸(堤防)16.06公里,修建踏步3座。项目涉及临夏县马集镇和刁祁镇2个镇、10个村,设计河道土石方开挖量44.13万方,土石方回填量35.29万方,土石方开挖多余量用于岸坡培厚或铺设于河道内低洼处。该项目于2021年8月2日开工建设,举报人反映的临夏县马集镇新农村段由甘肃盛世恒瑞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规范施工,截至目前,共开挖河道土石方24.37万方,用于填方16.61万方,剩余7.76万方土石方已全部铺设于河道低洼处平整河道。不存在“临夏县水利公司的工程队(名称不详)在马集镇新农村9社和2社的大夏河流域偷挖沙售卖给4社的村民”情况。
(2)关于“破坏面积6-7公里长、宽40米左右,目前已停工,破坏后的痕迹还在”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临夏县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截至目前,累计新建堤防护岸9.2公里,施工单位12月中旬工程停工时用剩余土石方对部分河道进行了平整,举报人反映的“破坏面积6-7公里长、宽40米左右,目前已停工,破坏后的痕迹还在”实际为因工程建设开挖、尚未平整的河道低洼处。通过调阅大夏河县乡村三级河长2021年至今的《巡河记录》,未发现河道违规采砂行为。

属实

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深入调查核实,若存在挖沙售卖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生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举报件已办结。举报人反映问题为临夏县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将开挖剩余土石方用于河道平整,不存在售卖沙子、破坏生态的情况。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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