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长办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10月10日,州林草局主要负责人(州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带领林长办工作人员赴康乐县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康乐县北山国有林场、白桦林景区等实地查看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公示牌设置及更新、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期间听取了县林长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林长制重点任务落实及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督查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要坚持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持续不断护绿、增绿、用绿、活绿,推动林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推深做实转变,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督查强调,要全面履行林长制责任,配齐工作力量,把责任压实到人,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要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统筹做好项目工程绿化、义务植树、生态修复等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当前正值秋后林边田埂荒草干枯,防火压力和着火风险持续增大的关键时期,要全面履行防火和安全生产职责,发挥好“一长两员”作用,加大巡林频次,抓实敏感地区、关键部位、进山路口和特殊人群的管控,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和林缘区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做到快速响应、科学扑救;要持续加强护林防火宣传,积极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切实维护林草资源安全。
康乐县林草中心负责人,县林长办工作人员参加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