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重点企业用电政策解读
临夏州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常见问答
1.什么是两部制电价?
答:两部制电价,是将电价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称为基本电价,它反映企业用电成本中的容量成本,计算基本电费时,以用户设备容量(千伏安)或用户最大需量(千瓦)为计费依据。另一部分称为电度电价,它反映企业用电成本中的电能成本,在计算电度电费时,以用户实际用电量为计费依据。
2.第三监管周期核价结果的执行期为?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 号)明确,本轮核价结果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3.哪些工商业用户需执行两部制电价?
答: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用电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含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除外),执行两部制电价;用电容量在 100 千伏安(不含)-315千伏安(不含)之间的高压工商业用户,以及用电容量在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4.居民、农业用户用户是否执行两部制电价?
答:不执行。
5.工商业电价的构成?
答: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6.用电容量在 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其中,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是指?
答:2023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提交用电申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已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的除外)。
7.用电容量(运行容量)在 100-315kVA 的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或单一制电价,包含 100 千伏安和 315 千伏安吗?
答:不含 100 千伏安,不含 315 千伏安。
8.甘肃两部制或单一制计收方式变更的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用户选择单一制、两部制电价,申请变更周期不少于 3个月。
9.什么情况下基本电费可以打九折?
答: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 260 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的 90%执行。
10.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如何计算?
答: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用户合同变压器容量,其中,执行居民、农业电价以及不执行需量电价的具备独立受电点计量条件的,其结算的电量和对应的容量不参与计算。
11.如果工商业用户存在居民、农业电价的用电,是否需要纳入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计算中?
答:若存在执行居民、农业电价的独立受电点,则相应扣除该受电点的电量和容量。
12.存在转供关系如何计算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
答:计算转供户的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要扣减被转供户的电量和合同容量。
13.输配电价调整前后有何变化?
答:输配电价包括输配电度电价和输配容需量电价。原输配电价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调整后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单列;输配容需量电价按电压等级分别核定。
14.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指什么?
答: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是指用户在直接参与市场购电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过程中产生的线损电量所应支付的购电费用;上网环节线损折价是指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合到实际用电量对应的度电价格。甘肃地区继续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代理采购损益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15.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如何计算?
答:用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用户当月上网电价(* 线损率/(1- 线损率))*用户当月结算电量。其中,用户上网电价为该户代理购电电价或该户(加权平均)市场购电电价。线损率为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确定的综合线损率,甘肃省核定的综合线损率为 2.31%。
16.系统运行费指什么?
答:甘肃系统运行费包含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等,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17. 用电容量在100千瓦以上的低压用户可以执行两部制电价?
答:不可以,本次输配电价调整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为高压用户。
18.第三监管周期甘肃基本电费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需量计收:1-10(20)千伏标准 38.4 元/千瓦·月、35 千伏标准 36.8 元/千瓦·月、110 千伏及以上标准 32.8 元/千瓦·月;按容量计收:1-10(20)千伏标准 24 元/千伏安·月、35 千伏标准 23 元/千伏安·月、110 千伏及以上标准 20.5 元/千伏安·月。
19.第三监管周期甘肃大工业输配电价标准是多少?
答:1-10(20)千伏标准 0.1028 元/千瓦时、35 千伏标准0.0888 元/千瓦时、110 千伏标准 0.0764 元/千瓦时、220 千伏及以上标准 0.0658 元/千瓦时。
20.第三监管周期甘肃单一制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标准是多少?
答:不满 1 千伏标准 0.2965 元/千瓦时、1-10(20)千伏标准 0.2765 元/千瓦时、35 千伏标准 0.2565 元/千瓦时。
21.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是指?
答:指按照统一方法核定的补偿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费用。依据国家核定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金额,按月通过全体工商业用户回收。因工商业用户实际售电量与预测售电量偏差造成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执行偏差,纳入次月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度电水平中分摊或分享。
22.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是否变化?
答: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继续执行现行标准,具体征收标准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1125 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 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26 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02 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