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实施贷款畅通工程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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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25〕3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关于实施贷款畅通工程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实施贷款畅通工程的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我省信贷增长潜能,疏通银行放贷难点、增强信贷投放能力、畅通企业融资链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挖有效信贷需求,打通制约贷款投放的堵点、卡点,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实现贷款增速与经济增速相匹配,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措施

(一)强化货币政策传导。

1.执行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政策传导和信贷调节,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力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指导金融机构着力加强信贷均衡投放,保持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责任单位:人行甘肃省分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消费金融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甘肃省分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持续深化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释放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推动金融机构将LPR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贷款利率。积极开展涉企违规整治行动,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和违规转嫁成本、变相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等行为,促进降低企业信贷成本。(责任单位: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抢抓有利政策机遇。

4.加大谋划重大项目工作力度,积极申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规划纲要的跨省、跨流域和提级审批的新建项目,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三大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围绕编制“十五五”规划,深度谋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争取专项债、国债、中央预算资金额度,加快发债进度,及时补充项目资本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力做好建设要素保障。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按计划保障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审批、征拆、资金、用地等各方面要素,力争计划新开工项目应开尽开。压缩前期手续办理时间,提升前期工作推进效率,推动更多前期项目尽快成熟落地。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扩大中长期贷款规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及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6.强化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重大项目清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单、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清单、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清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项目清单以及产业龙头企业名单、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商贸流通领域融资需求企业名单等,通过运用投贷联动等机制,切实加大对“四强”行动、“七地一屏一通道”、全省14条产业链等重点领域以及“三大高速公路新通道”等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7.巩固和扩大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成效,持续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加大合规房地产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助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甘肃金融监管局、省住建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继续做好金融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市场化转型。加强与相关部委协调对接,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等化债工具争取力度,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以及存量债务展期、降息、调整还款计划、置换等方式,推动化解融资平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债务风险,缓解企业还款压力,释放融资空间。全力推进融资平台出列工作,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强化融资平台资源配置,提高造血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退出程序尽早退出融资平台序列,尽快参与重大政府性投资类项目。(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委金融办、人行甘肃省分行、省财政厅、甘肃金融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9.全面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用足用好补贴资金,不断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振消费需求。按照各领域“两新”项目申报要求,加大谋划储备力度,加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积极将各市州申报符合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的项目向银行机构推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0.积极争取财政部原有渠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紧扣“两新”工作要求,创新信贷产品,定制金融服务,主动适应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需求,有效助推“两新”贷款投放。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项目,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审批、授信、投放等工作,做到“应投尽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1.引导全国性银行在甘机构加大总部资源争取力度,在政策倾斜、贷款投放、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我省更大支持。引导政策性银行紧密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列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资金保障。引导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紧盯全省经济增长目标,提前制定投放计划,深度参与我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发展。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突出经营特色,满足差异化、个性化融资需求。督促地方法人银行立足主责主业、坚守区域定位,积极学习借鉴国有大行先进管理理念、经营方式、科技手段和人才机制,持续推进负债结构调整,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2.深入推进“引大引强引头部”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引导银行机构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围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民营小微、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充分发挥自身特色特点、优势手段,加强信贷资源调配运用,扩大有效信贷投放。推动设立一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细分领域的特色专营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持续深化银企对接,优化升级“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平台,进一步加强线上融资平台应用场景建设和业务推广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应用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不断提高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3.扎实推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严格落实“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5项标准,做实做细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健全涵盖授信审批、及时反馈、风险防控的全流程操作规程,压缩等“贷”时间,确保推荐清单内小微企业“应贷尽贷、能贷快贷”,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精准投放、快速便捷,全面激发小微企业活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甘肃金融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4.进一步完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资源,提升支小支农服务能力。引导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不以营利为目的,逐步减少反担保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反担保,适度降低担保费率。督促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履行代偿义务,并将代偿事项作为担保机构评级的重要参考要素。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向银行履行代偿事项后,应按规定及时补充资金确保其担保能力的持续性。(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甘肃金控集团、省农担公司,相关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实际搭建政银企沟通信息、分享经验、推动落实的平台,完善常态化对接机制和产融合作机制,着力提升辖区经济金融适配性;要定期发布金融运行情况,研究破解掣肘难题,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

省委金融办按月调度全省信贷投放情况,督促有关市州和金融机构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指导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做大总量、做强增量、做优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拓展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对照目标任务,健全激励约束、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机构的积极性;主动加强与各市州的沟通对接,积极摸排融资需求,大力推介金融服务,挖掘信贷业务增长点;定期按计划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合作签约、宣传推介、融资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深化跨机构合作,着力做好政策宣讲、业务推广和产品推介等工作,促进金融资源与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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