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 直流输电工程(甘肃段)涉及文物事项的批复
甘政函〔2025〕41号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甘肃段)涉及文物事项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柳条墩长城1段等19处长城点段(见附件)保护范围内实施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甘肃段)。
二、你局要指导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定西等6市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文物局意见实施该项目。
三、你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甘肃段)涉及长城保护范围目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