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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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省内疫情高发态势,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实际用药需求,经专家评审、国家局审核备案,决定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临时纳入药品按甲类药品支付,2023年1月8日起执行至3月31日。

附件:

临时纳入甘肃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名单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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