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法治思维 突出四个坚持 着力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

来源: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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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夏州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坚持抓法治宣传教育。我们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大宣讲等有效载体,精准化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开展“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实施民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 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民族政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能力。开展以案释法行动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 深入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法律进学校行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对各族学生进行法治安全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各类特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入脑入心。开展法律进乡村行动。将法律进乡村与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民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相结合,引导各县市组建法律宣传小分队,向各族群众送法律、问需求、提升法律服务,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每年邀请安全、政法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讲,定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等活动,引领带动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抓示范创建工作。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在融合发展上做实功。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法治示范创建融合推动。因地制宜在全州建成了一批民族团结与法治建设相融合的示范广场、主题公园、文化长廊、示范街区、宣传教育基地等,进一步规范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等,丰富群众学法用法的载体和内容。将创建工作最大化融入为民服务中。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主题,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特色活动“四进社区”活动,着力营造各民族共居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形成了“五嵌入六推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模式。大力推行精神文明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双创双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平台,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民主法治示范县市、机关、学校、乡镇、村等创建行动融合推动,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命名活动,155个家庭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大力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在和政县、临夏市、康乐县、积石山县重点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示范点,率先评聘20名民族团结进步形象代言人开展交流实践活动,促进文旅+民族团结深度融合发展。


坚持抓政策监督检查。以人大专题调研、政协民主评议、党委政府重点督办、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跟踪问效等措施,突出重点,每年开展民族工作专题调研督查。特别是去年成立专门督查组,重点围绕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州直单位进行进驻式调研督查,县市调研覆盖一半以上乡镇,延伸3-5个县直单位,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进行反馈整改,清单式推进工作落实,跟踪问效。


坚持抓公民权益保障。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畅通各民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临夏市八坊街道、广河县三甲集镇设立省级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截止目前,已与13个省的37个市(州)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3名务工人员被输入地评为“民族团结模范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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