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以“四个一”工作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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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以“四个一”工作法持续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为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查前“一方案”。为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对“双随机”抽取、信访举报、上级移交、媒体曝光等被检查对象,提前掌握其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以往执法记录等基本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了行政执法流程,强化了监督保障,提升了执法效能。

进门“一查清”。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方案入企检查,从企业环保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并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企业环境管理台账是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方面开展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准确地掌握排污单位的环保情况,帮助和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尽力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给企业带来的负担。

查后“一本账”。执法人员在对企业等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后,第一时间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的相关情况等信息进行记录和整理,重点针对整改的内容、期限、要求等形成台账,对后续需要跟踪整改的做进一步安排,对需要移交县市分局的及时移交,督促企业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确保执法检查“有始有终”,防止执法检查“一查了之”。

严防“一刀切”。临夏州生态环境始终秉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的理念,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以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为执法主要载体,强化事前预防,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打击处理,并适当提高日常监管频次,督促和帮助企业强化环境管理,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止“一罚了之”。

下一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将优化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全州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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