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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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会,邀请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专家作专题授课。局机关相关科室、执法队,各县市分局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执法人员参加。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随着《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制度衔接与实践落地进入关键期,对基层办案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培训期间,针对筛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并就做好启动索赔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对策。一是聚焦线索筛查,做到“应筛尽筛”。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等12类渠道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坚决杜绝“线索空转”,二是聚焦规范办案,做到“应启尽启”。对筛查确认的损害线索,严格按照程序启动从线索筛查到监督归档“线索筛查、启动判断、初步核查、司法保障、赔偿磋商、调查评估、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监督归档”九步程序,逐案把好各环节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聚焦修复实效,做到“应修尽修”。对已办结案件跟进修复效果评估,按照“谁损害,谁赔偿”要求,防止“以罚代赔”,真正实现受损生态环境的功能恢复。

此次培训紧贴临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际,既有政策的精准解读,又有案例的实操指导,特别是对线索筛查标准和磋商程序的梳理,有效回应了基层“不会办、不敢办、办不精”的困惑。下一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推动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运行,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上游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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