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政策要素保障专责组关于印发《临夏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政策要素保障专责组关于印发<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制定了《临夏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州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政策要素保障专责组(州财政局代章)
2024年7月9日
临夏州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甘肃省人民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抢抓各项政策机遇,统筹财政资源,加强财税、土地、金融、科技等要素协同,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增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政策要素保障专责组关于印发<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素保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设专责财政发〔2024〕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府发〔2024〕1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要素支撑作用,有效保障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落地实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为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更好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和要素保障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坚持统筹存量、争取增量。统筹用好财政补助、政府债券、税收、政府采购、财政贴息、存量资产、金融产品等现有政策工具,紧盯中央、省级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优化相关政策和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方向,发挥要素集聚效应。
坚持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县(市)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省州县(市)协同和部门间配合,财税、土地、金融、科技等要素联动,合力推进行动落实落地。
二、保障措施
(一)统筹现有资金资源。贯彻落实国家省上政策,加大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四项”行动。统筹临夏州州级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工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领域预算资金,统筹结转结余资金和存量资源资产,统筹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结合实际通过补助、贴息、奖励、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按照资金管理规定,支持相关领域设备更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文旅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本项及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临夏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紧盯中央省级政策动向,着力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相关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支持范围。对争取到的定额补贴资金,要及时兑付,据实结算。需以项目法申报争取的资金要加强与省级部门的衔接,做好项目论证筛选,择优上报,及时跟进,合力争取。对下达的各项中央省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加快执行。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旅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三)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统筹省州财政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对政策要素保障工作有创新、落实成效明显的县(市),给予奖励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汽车、家电、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积极争取申报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模式,通过融资租赁和融资担保等方式,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州财政局。
(五)优化金融支持政策。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设备更新、节能降碳等重点领域。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做好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阶段性贴息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融资对接,探索推出与各类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适配的业务新模式,改进金融产品服务,支持优质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合理增加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夏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科技局。
(六)加强用地用能保障。对真实有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公共服务等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土地使用者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利用国家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的政策红利,加强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用能需求保障。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实施电能替代,拓展绿电、绿证使用空间。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存量设备改造后能效达到节能以上水平,新上设备能效达到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
(七)强化科技支撑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支持规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加强与省级联系,建立覆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中试和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的平台体系。支持高校院所成果“二次开发”、加快产业化进程,引导企业遴选先进技术,在临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国资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政策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加强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争取更多支持。专责组定期跟进掌握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政策储备和支撑体系,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强化要素保障服务。
(二)强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事前绩效评估,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发挥激励奖惩作用,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和反馈调整,及时纠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严肃财经纪律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通过压减非必要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等落实相关政策配套资金。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严禁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盲目攀比、脱离实际搞重复投资,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加大宣传引导。优化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多渠道精准推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有效帮助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的理念和习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升供需两端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