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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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和政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2

和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兰州新融环境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5554㎡,项目设计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12万t/a,主要工艺为“粪污等有机物湿式联合厌氧消化+沼气发电”综合处理工艺;主要建设:4000m3CSTR罐体2座、4000m³一体化不锈钢厌氧发酵罐1座、500m³不锈钢沼液储肥罐4座,厌氧发酵罐顶部配置1200m³和1800m³双膜气柜,配置250Kw沼气发电机组2套;配套建设供排水、锅炉、实验室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沼液11万吨、沼渣1.2万吨、沼气324万立方米、发电396万千瓦时,该项目总投资466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4万元,占总投资的1.51%。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降尘;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厌氧发酵系统处理,沼液、沼渣外售资源化利用,检验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遮盖、洒水、冲洗等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运营期发电机组及沼气锅炉废气经脱水脱硫后通过11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设置地下式进料池,并加盖盖板,发酵罐及进料池臭气采用雾化喷洒天然植物除臭剂,确保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该项目办公区冬季取暖采用沼气壁挂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并采取隔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发电设备及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检验室废液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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