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中医院、康乐县中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41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州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永靖县中医院、康乐县中医院、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复审)工作。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永靖县中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康乐县中医院和广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符合二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1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与州卫生健康委联系。
受理反映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张勇 6213036;13993089959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