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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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州联合天然气调峰储备站建设项目

临夏县黄泥湾镇

甘肃振兴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镇,占地面积为86233.7平方米,主要建设天然气输气管道、天然气液化装置、天然气门站及供气站、CNG母站、油气合建站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925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89万元,占总投资的1.14%。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洒水抑尘、土石方苫盖、车辆出场冲洗、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运营期导热油炉及供暖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分别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BOG闪蒸气、LNG储罐废气及重烃储罐废气经回收系统收集后回用;火炬燃烧废气通过27米高排口直接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降尘。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MDEA溶液、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脱汞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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