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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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和政县信盛综合能源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和政县达浪乡东环路西南侧和政县达浪乡东环路西南侧

和政县信盛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临夏州和政县达浪乡东环路西南侧,工程建设内容:一处地埋式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内置2座40m3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3m3埋地残液罐,为液化石油气六级充装站;压缩机室、灌装间、瓶库位于生产区东南侧。液化气站总建筑面积为896.45m2,年销售液化石油气600t。项目不涉及钢瓶检测业务,仅对检验合格的钢瓶进行灌装。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11.3万元,占总投资的0.94%。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及水保措施,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同期建设的和政县信盛加油站拟设置的1座30m3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近期经污水车拉运至和政县污水处理厂,待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接通后进入市政管网。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布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表土覆盖,并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水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在泵房内,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加装消声器、防震基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及弃方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钢瓶收集后定期由钢瓶检测单位回收。废矿物油和产生的残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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