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举行。为维护考试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考生、家长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从事餐饮、住宿、交通、文具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根据行业及服务特点,清晰、准确地在醒目位置标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到价签价目规范齐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考试之机实施价格违法行为。
四、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客房预订、交通出行、外卖订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规范价格信息标示,不得使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不得采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被比较价格。
五、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六、经营者应当信守价格承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完全履行;不得弱化或隐瞒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在订单生效后擅自提高价格或单方面违约。
七、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会员依法经营、诚信定价,不得组织或推动串通涨价、操纵市场等行为。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化解价格纠纷。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考试期间市场价格巡查与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价格陷阱。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