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落地见效,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质的美丽新临夏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一 、主动服务大局,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 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精准执法水平,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
(二)提高日常监督执法效能。深化“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按照我局发布的年度检查计划,4月底前各县(市)完成监管对象分级分类标记,实施差异化抽查检查。用好现有信息系统,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贯彻柔性执法理念,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送法入企、法律培训等方式,加强技术帮扶和政策引导,指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
(三)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核心目标,按省厅要求全力配合2025年全国大气强化监督帮扶、统筹强化监督等工作,提升考评成绩。优化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模式,不断提升县(市)派员队伍素质,6-11月,统筹调用全州执法骨干,紧盯环境质量下降预警、环境问题反映集中、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县(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考核指标顺利完成。
(四)主动护航重点建设项目。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4月底前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清单,按计划组织环评、监测等力量对环境影响大、工艺复杂的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进高水平保护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部门合作,深化“两法”衔接,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重点案件专班响应机制,加大重大违法问题查办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发布。聚焦检验监测、环评、自动监测运维等重点领域,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巩固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成果,探索建立移动源监督执法机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和日常巡查,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飞行检查”。按照省厅要求,12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会同水科开展现场核查。
(六)强化区域联动执法。落实《临夏州、海东市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工作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形势和生态环境违法动态,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部署联合执法和应急联动行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跨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七)加强关键领域执法。加强新污染物、重金属管控、ODS、碳排放、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等领域监督执法,强化法律法规、配套文件、执行标准的学习,争取在相关领域案件查办中取得新突破。提升对上级交办问题的核查质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加大对违反排污许可制度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注重强基固本,打造高素质队伍
(八)推动执法大练兵活动争先创优。联合州总工会、州妇联组织2025年度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参加身上举办的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作用,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考核成效应用,实现练兵指标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效能评估等工作全面挂钩。8月至9月,联合州总工会、州妇联举办全州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对在执法大练兵活动、“两打” 行动、大气监督帮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加强执法工作宣传,凝练经验做法,宣扬一线典型,引导良好舆论导向。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强化调度分析、研判督导和通报排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九)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执法培训,突出“实训、实战、实效”,优化培训方式,组织干部岗位培训和在线监测、垃圾焚烧发电、机动车排放检验等专项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国家、省上举办的各类执法岗位培训班和专项业务培训班。联合开展全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邀请全省执法师资库、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专家等授课传经。大力加强日常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学习,选派年轻骨干赴州外跟班学习。探索开展实训实战基地建设,提升实训质量,多措并举提升一线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 法培训师资库、执法骨干库人才选拔机制,开展执法师资评比选拔,建设州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军人才库、执法骨干库,选拔优秀师资力量参加省级师资库评选。提高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测等信息技术手段,切实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开展“结对子”帮扶指导,推动优势互补,全面提升队伍能力 。
(十)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执法效能评估和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充分发挥执法稽查内部监督约束作用,规范执法行为。依托“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按时按要求开展案件录入、案卷评查、问题整改等工作,提升案件办理和案卷评查质量,做好优秀案卷和优秀办案人员评选。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严格涉企执法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隐患,持续加强日程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持续增强廉政意识,把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延伸到监督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保持清风气正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计划
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稽查的内部监督约束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州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稽查形式
2025年全州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
(一)日常稽查。根据省厅要求,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应对辖区内不少于30%的县级分局开展日常稽查。州生态环境局将根据2023至2024年执法大练兵成绩、执法效能评估情况、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拟确定临夏市、积石山县分局2个县级分局作为年度日常稽查对象,从州执法队相关科室抽取人员成立稽查工作组,对2个县级分局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日常稽查。
(二)专项稽查。州生态环境局通过信息平台全面巡查和稽查人员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分局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数据全线溯源、执法案件合法合规等情况开展专项稽查。
(三)专案稽查。州生态环境局针对群众投诉、上级督办、部门移送、监督帮扶、问卷调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履职,未执行规范涉企执法要求,未遵守廉洁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或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申请稽查的具体问题,以专案稽查的形式开展全面、深入、规范稽查。
二、稽查内容
(一)规范涉企检查情况。稽查是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杜绝随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对同一企业检查次数是否超过年度频次上限;是否落实行政检查审批、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专项检查备案等制度;是否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二)执法制度落实情况。稽查是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办法;是否动态更新和公布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并根据清单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是否按照裁量基准要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从轻、减轻、从重、免于、不予处罚;是否开展“送法入企”、企业培训、中小企业帮扶等情况。
(三)执法行为规范情况。稽查是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或方案,建立并动态更新“双随机”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将各类执法任务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按要求组织配合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是否规范着装,依法文明开展现场执法,规范使用执法证件,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上报完整规范的现场检查数据。
(四)执法案卷质量情况。稽查行政处罚案件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法律法规适用的准确性,案卷文书、处罚程序的规范性。是否存在处罚避重就轻、案件应移未移、行政强制措施使用不当、以罚代管等问题;是否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行政处罚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规范使用“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按时完成案件录入、案卷评查、问题整改等工作 。
(五)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稽查是否及时依法完成上级转办线索和交叉检查交办线索查处;是否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及监测数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六)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建设指标,稽查是否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对于已经认定达标的单位,进行达标情况核查,核查发现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提出限时整改意见,逾期不整改的通报取消达标认定。
(七)执法数据溯源情况。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案件录入情况,溯源现场执法记录、执法任务发起等环节,稽查相关案件是否有相应的执法记录和任务来源,是否实现执法办案闭环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是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的有力抓手,是对执法效能的“全面体检”,是加强和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的重要性,全力保障稽查的覆盖率和实效性,严防走过场、搞形式,要将稽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有力提升全州生态环境执法质量。
(二)紧盯问题,督促整改。要紧盯稽查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反馈报告到位、总结提升到位,务求稽查工作完整闭环,取得实效。对稽查反馈意见不重视、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分局,州生态环境局将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能力,打造队伍。要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办法》,统筹开展稽查培训,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稽查单位和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稽查单位的宴请,不得安排与执法稽查工作无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