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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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东乡县董岭乡150MW/600MWH独立储能一号电站

东乡县

东乡县红柳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族自治县董岭乡大山村。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110kV升压站:本项目拟建110kV升压站1座,总占地面积约3.0201hm2。新建容量为1×180MVA主变1台,采用户外GIS布置,110kV出线间隔2回,配套60MVarSVG电抗器;新建1座容积为56m3事故油池及事故油坑设施。

(2)110kV升压站~330kV禹曙变线路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至330kV禹曙变110kV送出电缆线路1回,全线采用排管敷设,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400m。

(3)330kV禹曙变扩建工程:本期在330kV禹曙变扩建1台360MVA主变和1回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

该项目总投资8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5万元,占总投资的0.14%。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措施,确保项目运行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的工频电场控制限值和100μT的工频磁场控制限值要求,并在危险位置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通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缩短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时严格限定施工区域和运输路线,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对施工扬尘、道路起尘、燃油废气等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置;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作业,不外排;合理规划布置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征用土地等进行清渣、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各项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扰动面的生态恢复工作。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变电站新建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坑、排油管道和事故油池等采取防渗漏措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加强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临夏供电公司110kV西川变电站1、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临夏市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临夏供电公司

甘肃润瑾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市后杨村,总占地面积6678.72m2。本项目拟将110kV西川变电站原有1、2号主变由原来2×31.5MVA更换为2×50MVA,采用户外AIS布置;原有电容器组由2×2100Kvar更换为2×4000Kvar。站内现有110kV出线间隔3回,容积为30m3防渗事故油池1座;本工程在变电站原址进行改建,不新征土地。

本项目总投资1115.36万元,预计环保投资27.2万元,占总投资的2.44%。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通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确保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坑、排油管道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漏措施;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施工期管理,对地表水、施工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产生污染。

(五)加强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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