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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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甘肃临夏祁家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东乡县

祁家村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临夏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祁家村。本项目拟将祁家110kV变电站原有1、2号主变由原来2×50MVA更换为2×63MVA;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并在原位置新建一座25m3事故油池,本期在变电站原址进行扩建,不新征土地。

本项目总投资1067万元,预计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通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确保变电站新建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坑、排油管道和事故油池等采取防渗漏措施;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加强施工期管理。对地表水、施工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产生污染;施工活动均在站内完成,减少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控制和减轻因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等影响。

(五)加强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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