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字号: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东乡县

锁南镇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兰州宏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位于临夏州东乡县锁南镇东西大街82号。本项目拟在医院内微创介入中心楼1楼改造一间DSA机房及辅助功能用房。配备1台型号为Artis zee III ceiling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简称DSA),设备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介入诊断及辅助治疗。

(一)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专职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

(二)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并归档。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为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0.1mSv。

(三)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维护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加强安装调试、维修维护等活动的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加强日常管理。介入导管室实体屏蔽物边界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µSv/h作为透视、减影条件下的参考控制水平。严格做好清场巡检、个人防护、辐射监测、安全连锁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防止工作人员及公众误照射等辐射事故发生。

2

甘肃临夏东乡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东乡县

龙泉镇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临夏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龙泉镇老庄村。本期拟将东乡110kV变电站原1#、2#主变由2×31.5MVA扩容为2×63MVA,采用户外布置;两台主变分别配套2×4000Kvar无功补偿装置;站内现有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35千伏出线间隔8个、10千伏出线间隔4个,本期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4个;新建有效容积为 25m3钢筋混凝土结构事故油池一座;本工程在变电站原址进行改建,不新征土地。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变电站通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确保变电站事故油池容积满足100%事故排油需求,事故油坑、排油管道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漏措施;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施工期管理,对地表水、施工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产生污染。

(五)加强工程周围区域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