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告

来源: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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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需报送2025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无需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间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址:http://gs.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也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模块进行填(补)报和查询具体流程及常见问题。

(二)手机填报:关注“甘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面左下角“公众服务”,进入二级菜单“个体工商年报”进行填报。

(三)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就近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或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办事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进行填报。

四、年报内容

(一)企业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等;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10.税务事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年度财务报表应填写的相关内容;

11.海关事项: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等;

12.商务事项:基本情况信息、投资者状况信息、经营情况信息、子公司情况信息等;

13.大型企业还需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4.疫苗生产企业还需填报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

15.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还需填报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

16.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还需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取得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等变化情况、企业生产状况及产品变化情况、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使用情况、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1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5.联系方式信息;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

1.生产经营信息;

2.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3.联系方式信息;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

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4.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6.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五、法律责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注意事项

经营主体在年报中要避免以下错误,以防因报送信息不真实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经营地址填写不准确,检查时无法找到;

2.联系电话填写不正确,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

3.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4.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5.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在认缴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认缴金额填写为实缴金额;

6.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7.填写人员未查询相关记录,导致对外投资、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信息填写不准确;

8.公示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表信息不一致,或胡乱填报数据;

9.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10.将金额单位万元当元填写;

11.企业发生出资信息变化、股权转让或者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未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其他自行公示信息”中及时、正确公示;

12.其他应公示信息未公示的。

七、温馨提示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唯一官方网站,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短信验证均为免费服务,年报公示和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二)经营主体已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报告后,发现信息不准确的,可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更正;未报送以往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必须先完成未报年份的年报,而后才能进行2025年度年报报送与公示。

(三)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对公示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有关年报信息填报内容和方法,可直接到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办事窗口和市场监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6212985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6314806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3222495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5524826

广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5622905

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5916672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8885489

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7123169

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0-7721315

特此通告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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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