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东乡县洮河经济带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一期工程 | 项目位于东乡县,起点车家湾乡马脊梁村虎狼沟,终点达板镇达板大桥。 | 东乡县水务局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起于车家湾乡马脊梁村虎狼沟,终于达板镇达板大桥。洮河干流生态廊道治理长度14.63km,平均宽度785m,面积11.48km²,新建三道生态隔离带,总占地面积1.44km²;建设湿地(滩地)3处,总占地面积0.15km²;生态护岸2.88km;生态步道 27.84km;清理河道陈旧垃圾(淤积物)3.85 万t。该项目总投资6156.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2万元,占总投资的3.28%。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涉水工程采取围堰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禁止向河道中排放污水、生活垃圾等各类污染物,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涉水作业要避开主要保护鱼类特别保护期(4月-7月),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表土覆盖,并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东乡县洮河经济带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一期工程对洮河定西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中的水环境保护及补救措施。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淤污泥、沉淀池污泥在施工营地临时堆存,用于工程回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