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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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广河县千头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赵家村

广河县顺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赵家村,占地面积为32165.5平方米。项目引进良种西门塔尔牛1000头进行繁殖育肥,肉牛年存栏规模为1000头,出栏500头;主要建设牛棚、饲料棚、隔离棚、管理用房、青贮池、化粪池、蓄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8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控制施工范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加强土地利用率,防治发生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破坏。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泼洒降尘,厂区内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广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合理设计牛舍及通风系统,粪污及垫料及时清理外运,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厂界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有关要求。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设置临时性隔声围栏,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各类产噪设备通过安装隔声门窗、密闭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平整,不能完全利用的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点,废紫外灯、卫生防疫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病死牛及胎盘等分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临夏县牧康良种野猪场年出栏10000头育肥猪建设项目

临夏县黄泥湾乡五一村

临夏县牧康良种野猪场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黄泥湾乡五一村,在项目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主要对猪舍、喂养系统、粪污系统、防疫室等进行改造项目,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6万元,占总投资的14.48%。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降尘,施工现场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养殖废水收集池收集经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运营期及时清理粪污、加强通风,并定期喷洒除臭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厂界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有关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密闭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土石方及时回填平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紫外灯、卫生防疫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病死猪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合理处理。


3

甘肃中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线新建项目

永靖县盐锅峡镇下铨村小茶沟

甘肃中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盐锅峡镇下铨村小茶沟,租用永靖县坤顺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建设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区、原料区、燃料罐区等,项目区仅进行拌合工序,原辅材料按需外购,厂区内不进行破碎、水洗等工作。项目占地面积1009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98.2万元,占总投资的16.4%。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烘干窑废气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成品出料废气经电捕油焦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新建环保厕所定期清掏还田。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加装隔音垫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土石方用于项目厂区平整,不外排。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焦、隔油污泥、空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筛出超大骨料定期回收至供货石料厂重新加工,拌合站搅拌缸中清罐残渣、除尘灰收集回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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