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临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来源:民族日报 发布时间: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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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临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

深刻吸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 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住院治疗。为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州平安建设稳定形势,2月24日,平安临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深刻吸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进全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肃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落实落细火灾防范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要迅速安排部署,纵深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各县(市)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广泛发动村民委员会、网格员、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靶向治理群租房、沿街商铺、老旧小区、村民自建房、高层建筑等区域场所,重点摸排、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等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销售未取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要求,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

要强化设施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各县(市)要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建设,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充电设施建设情况,针对未建设充电设施的区域,要深入研究建设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商讨细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和充电设施数量。要广泛宣传曝光,提升全民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电动自行车高频使用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引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各媒体加大报道宣传,曝光楼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深入老旧小区、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宣传和“错时宣传”,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和火灾危害,以惨痛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维修等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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