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临夏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第31批2023年12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GS202312200001 | 2023年初,安临一级公路和政县连接段工程建设施工队在没有任何手续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和政县梁家寺乡大马家村大马家山正面进行挖掘,存在利益勾结和腐败问题,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如山体滑坡、塌方等事故。 | 临夏州和政县 | 生态 | (1)关于“2023年初,安临一级公路和政县连接段工程建设施工队在没有任何手续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和政县梁家寺乡大马家村大马家山正面进行挖掘,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如山体滑坡、塌方等事故。”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举报件反映的是安临一级公路和政连接段建设工程梁家寺乡大马家东社拌合站临时用地。2021年3月,因安临一级公路和政连接段建设项目需要,根据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临公路建设项目第五标段项目部申请,经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办理了该地块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批准用地12.33亩,用于路基建设中混合土搅拌场。2021年10月,路基工程完工后,对拌合站用地全部按原地类进行了恢复,但在恢复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王某根据当地群众要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原有沟壑进行了填方平整,填方取土损毁草地3.312亩,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存在山体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2022年11月15日,和政县自然资源局已对王某填壑取土造成植被破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王某罚款1.903万元,责令其恢复原状,但王某恢复治理不到位。 | 属实 | 对群众举报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擅自挖山取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查处,责令恢复治理。对举报人反映存在利益勾结和腐败问题,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 该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针对王某填方取土造成植被破坏的问题,和政县已责令王某开春后立即进行恢复治理,计划于2024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治理。针对反映“存在利益勾结和腐败问题”的问题,和政县纪委监委计划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调查核实。 | 阶段办结 | 无 |
2 | X3GS202312200002 | 举报马某龙、马某成:强行砍伐村民种植的45颗树、破坏耕地上种植物玉米;为开发明珠一期,强占村民耕地等。 | 临夏州广河县 | 生态 | (1)关于“广河县城关镇西关村6社举报马某龙、马某成强行砍伐村民肖某种植的45颗树、破坏耕地上种植物玉米”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07年广河县按每亩7万元标准由城关镇政府统一征用了西关村6社村民土地24亩左右,其中包括举报人的0.815亩土地,作为广河县禽类交易市场建设用地和道路修建用地,征地补偿款当时已发放,不存在争议。后因禽类交易市场频临倒闭,广河县引进广河县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了滨河佳苑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占地58.12亩,总建筑面积147685.51平方米,其中住宅7栋。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2021年3月12日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广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办齐办全了各类工程手续后动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小区内附属设施等剩余工程建设。2007年征用土地时,所有被征用的城关镇西关村6社群众土地(包括举报人土地)上无任何树木,后来被征用土地上也没有任何人栽植过苗木,举报人所称的45棵树实际为征地后自生自长的小树苗。2021年滨河佳苑项目在动工清表时,举报人已被征多年的土地上也没有种植的玉米。该问题实际是举报人土地已被征收多年并被报批为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已经被征收、相关补偿已经落实的情况下,举报人已无权在已被征土地上进行种植或者栽植。故举报人所说的砍伐其树木、破坏耕地上种植物玉米的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解决。 | 该举报件已办结。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问题情况不属实。广河县相关部门及属地镇村已多次对举报人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及情绪疏导,引导群众对涉及利益纠纷问题采取正常渠道或司法途径解决。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