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州林草局、种苗站,临夏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111号)和《临夏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临州临规函〔2024〕3号),现将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相关科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此次拨付资金包括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等方面,项目计划由州林业和草原局另行下达。
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请认真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执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随文一并下达,请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做好绩效目标设定、执行、监控等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控,发现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资金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下达情况表
2.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临夏州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