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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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工信发202472)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发挥科技创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培育和树立技术创新先进典型,鼓励创新主体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促进我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将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515号)的要求,做好2024年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要求申报企业的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各县(市)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要严格把关申报流程,提高推荐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推荐文件、申报企业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报告、自评表(附件1自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及PDF扫描版于418日前报送至州工信局。

二、做好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行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54号)要求,围绕“强工业”重点领域,遴选推荐具备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申报行业技术中心,各申报主体单位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县(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严格把关申报流程,提高推荐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推荐文件、行业技术中心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报告、自评表附件2)自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及PDF扫描版于418日前报送至州工信局。

三、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按照《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1〕480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要从严把关,认真遴选,推荐文件、申报企业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报告、自评表(附件3自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及PDF扫描版于418日前报送至州工信局。

四、做好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组建工作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60号)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要严格把关申报流程,提高推荐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推荐文件、申报单位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报告、自评表(附件4自评证明材料纸质版及PDF扫描版于418日前报送至州工信局。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要求整理材料,所有资料以2023年数据为准(除特别要求之外)PDF格式资料盖章后扫描。

2.电子版资料由各县(市)工信局、临夏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审核后统一推荐报送,于指定日期将电子版发送至lxjscx@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州工信局,单位自行发送的不予接收。

3.根据省工信厅最新通知,今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暂不通过“不来即享”平台进行申报。

联系室:州工信局技术创新

人:喇美玲 0930-6212483   19993000003

牟仲华13993067071

电子邮件:lxjscx@163.com

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

     2.行业技术中心申报自评表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自评表

     4.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自评表

临夏州工业和信息化

2024326

(主动公开)

附件1                    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分)

三级指标

得分

创新

经费

15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低于10万元不得分,每10万元,得1分,5分满分。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低于2%不得分,达到2%得1分,每增加0.5%,加1分,10分满分。


创新

人才

10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低于1%不得分,达到1%得1分,每增加1%,加1分,5分满分。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职称和博士人数。每1人得1分,5分满分。


技术

积累

15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每1项得1分,5分满分。


近三年科技主管部门科技成果备案数。每1项得1分,10分满分。


创新

平台

15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低于300万元不得分,30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0万加1分,5分满分。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每1个得1分,5分满分。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每1个得1分,5分满分。


创新

产出

25

当年获取的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每1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1项得1分,软件著作权每1项得2分,外观专利每1项得0.5分。满分5分。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经省工信厅备案)。每1项得1分,满分10分。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主持/参与国际标准每项得10分/5分;主持/参与国家标准每项得5分/2分;主持/参与行业标准每项得3分/1分;主持/参与团体标准每项得1分/0.5分;制定企业标准每项得0.5分;10分满分。


创新

效益

20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低于10%不得分,达到10%得1分,每增加0.5%,加1分,10分满分。


利润率低于3%不得分,达到3%得1分,每增加1%,加1分,10分满分。


        加分

获国家甘肃省优秀新产品、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每项加 5 分,一等奖每项加 3 分,二等奖每项加 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附件2              

甘肃省行业技术中心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运行机制

9分)

组织机构建设3分

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机构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作用发挥显著。很完善得3分,比较完善得2分,基本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


管理制度建设3分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保密、产学研合作等管理制度。很完善得3分,比较完善得2分,基本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


中长期发展规划3分

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实施及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良好得3分,比较良好得2分,基本完成得1分,未完成得0分


研发设施5分

研发设备原值5分

1300万以上得5分,1100-1300万得4分,900-1100万得3分,700-900万得1分,700万以下得0分


研发人员8分

专职研发人员3分

70人以上得3分,60-70人得2分,50-60人得1分,50人以下得0分


拥有正高级职称研发人员(5分

1人得1分,满分5分


科研投入9分

本年度科技研发投入6分

800万以上得6分,700-800万得5分,600-700万得4分,500-600万得3分,400-500万得2分,300-400万得1分,300万以下得0分


近三年累计科技研发投入3分

1600万以上得3分,1300-1600万得2分,1000-1300万得1分,1000万以下得0分


创新成效26分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4分

每承担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得2分,每承担1项厅局级项目得1分;满分4分


获科技奖励情况4分

每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得2分;1项社会力量奖励1分,满分4分


年获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6分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得3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得1分;外观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每件得1分;满分6分


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量12分

主持/参与国际标准每项得12分/6分;主持/参与国家标准每项得6分/3分;主持/参与地方标准每项得4分/2分;主持/参与行业标准每项得4分/2分;主持/参与团体标准每项得2分/1分;制定企业标准每项得1分;满分12分


服务业绩27

发布年度行业发展报告8分

完成年度行业发展报告的发布并按时上报省工信优秀得8分,良好5分,合格得3分。


定期编辑并发布行业期刊或行业技术信息4分

年度编辑期刊或行业技术信息,每1次得1分,满分4分


开展行业人才培训5分

每组织一次行业技术培训,且培训人员达到50人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5


年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数10分

每解决1个难题得2分,满分10(附佐证资料)


经济效益16

年服务收入6分

年服务收入1000万以上6分,900-1000万5分,700-900得4分,500-700万3分,300-500万2分,300万以下1分


通过工艺改进、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为企业产生的新产品销售收入(10分

500万得1分,满分10


加分项

特色工作10分

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填补国家科技空白(附科技部门成果备案或工信部门新产品备案资料)


高层次人才5分

拥有院士(含外聘))得5分,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得3分,省领军人才加1分


完成省工信厅安排的相关服务工作6分

每完成一项相关任务,加2分,满分6分


国家级奖励4分

承担项目国家级奖励,加4分


附件3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分)

单位

基本要求

评价结果

创新

投入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15

%

≥2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比上次评价增长

3

百分点

≥0


人才

激励

研发人员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3


>1.2


研发人员培训费占技术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3

%

>2


创新

合作

来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3

人月

>10


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3

%

>10


创新队伍建设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7

%

>1


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

5

>1


创新条件建设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5

万元

>500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3

≥1


技术积累储备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4

%

>3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4

≥3


企业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

2

≥1


技术创新产出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4

>5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4

3

>3

≥1


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4

≥1


技术创新效益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11

%

>2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11

%

>15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3

万美元

>0


其他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3

≥1


年末现金净流量与可供分配利润的差额

≤3

万元

>0


  


附件4              甘肃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联盟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产业联盟运行机制

10分

产业联盟管理制度建设(5分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项目、经费、保密、产学研合作等管理制度。很完善得5分,比较完善得3分,基本完善得1分,不完善得0分


产业联盟中长期发展规划(5分

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明确,阶段性目标实施及时,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规划完善可行性高5分,较好3分,基本规划2分,无规划0分


产业联盟牵头单位创新能力40分

3年获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20分)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得5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得2分;外观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每件得1分;累计不超过20


3年年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量(20分)

主持/参与国际标准每项得20分/10分;主持/参与国家标准每项得10分/5分;主持/参与行业标准每项得6分/3分;主持/参与地方标准每项得6分/3分;主持/参与团体标准每项得3分/1分;制定企业标准每项得1分;20分满分。


产业联盟服务能力40分

集聚创新资源,解决行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难题(20分

每解决1个难题得5分,填补国家重大科技技术空白,每一项得20分,满分20


通过工艺改进、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为联盟内企业产生的新产品销售收入(20分

年经济效益达到500万元得1分,满分20


人才队伍(5分

高层次人才5分

拥有院士(含外聘))得5分,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得3分,省领军人才加1分,满分5分


特色工作5分

学术、科技成果推广(5分

组织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和科技成果推广活动,每1次得2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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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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