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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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州保障办〔2022〕1号


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2年全州棚户区改造工作,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安居乐业的幸福临夏”为指引,全力打造“五个区”、建设“六个临夏”,着力实施好全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明确任务、制定措施、靠实责任,确保今年全州棚户区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临夏州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6043套(临夏市11731套、和政县9130套、积石山县3000套、康乐县2735套、永靖县2587套、广河县2500套、东乡县2300套、临夏县2060套),占全省任务总量的53%,项目概算总投资160.84亿元,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回迁安置。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规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六个严禁”规定(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改扩翻建项目,要突出房屋结构主体加固、功能完善和厨卫改造,科学合理设计改造内容,严禁搞“穿衣戴帽”面子工程,避免触碰政策红线的问题发生,坚持精准谋划、精准推进。

(二)全面提高民生项目质量

1.规范拆迁补偿标准。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加大棚户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预期,避免因改造成本过高而随意提高安置小区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拉大棚改安置小区和商品房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差距,形成两级分化,引起社会性问题。各县市要探索开展“拆近补远”的补偿标准,倡导实施首套回迁房就地补偿,其余部分以货币形式或在城市开发区安置相结合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城市核心地块要努力实现拆而不建、围而不建、改而不建,土地资源实行由远及近开发出让,充分发挥土地最大效益,拉大城市骨架,提高城市品质。拟出让的土地要求做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到位,没有法律纠纷,土地权属清晰,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的“净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出让。

2.规范拆迁补偿程序。各县市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原则,在棚户区征收补偿、土地征用、规划建设和安置过程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程序,在政府部门主导下,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棚户区改造协议,组织开展征收搬迁工作。严禁开发企业私下与征收对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各县市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开发企业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拆迁补偿程序,要及时移交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严肃处理。

3.注重项目规划设计。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发展思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大力倡导板式楼设计应用,避免通透效果低、居住体验差的塔式楼设计,在城市核心区、旧城区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以多层建筑和小高层建筑为主,保留老城区原有风貌和现状。棚改安置小区要高标准开展规划设计,以超前思维和先进理念规划设计,按照城市功能与生态环境要求,统筹兼顾,优化功能布局,要同步考虑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排水、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在建筑造型、外观风貌上充分体现文化、体现活力、体现希望、体现朝气蓬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4.规范项目规划审核。各县市要牢固树立全州城市规划、建设一盘棋思想,深刻认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各县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规划调整、大拆大建的,县市党委政府要严格把控、多方论证、慎重决策,避免盲目上项目。临夏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拆迁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州规划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开展拆迁征收工作。

5.加快项目开工及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各县市要紧盯目标任务,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加快未开工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速度,倒排开工计划,压茬推进前期手续,确保2022年计划任务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要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施工进度,按施工节点支出各类补助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和投资增量,特别是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要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及时拨付,避免资金滞留形成审计问题。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和职能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纵向联动和横向协同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临夏州2022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和协调解决全州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指导帮助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做到组织有保障、制度有配套、项目能落实、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推进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市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棚改项目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常抓常议,充分认识实施棚户区改造是为民办实事的利民项目,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激励棚改项目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3.6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简化审批程序。各县市发改、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开辟棚改项目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联审联批,压缩办理时限,继续推行全程网办、邮寄办理、预约办理、暂缓办理、容缺办理等多种审批方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实现项目审批“一个本子管到底”,为全州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开工创造条件。

(三)争取资金支持。各县市、相关部门要持续研究国家和省上投资导向,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强化与省上和政策性银行的对接沟通,争取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和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多渠道筹措棚改项目资金;要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为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吸引有规模、有实力、讲诚信的大型国有、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四)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事关民生福祉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同时,严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着力把全州棚改安置住房项目打造成工程质量过关、建筑品质优良、小区功能完善的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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