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字号:
收藏

关于印发《临夏州“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3〕50号

各县市住建局:

为促进我州建筑节能水平提升,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临夏州“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州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一)主要成就

严格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DB62/T3151-2018H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和设计标准,州级、各县市采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建立从项目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确保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有序推进建筑节能方面的各项工作。

全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州“十三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为30万平方米。“十三五”以来转发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临夏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0.1万平方米。

不断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积极做好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强化相关企业绿色建筑应用意识和标准意识,联合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了《临夏回族自治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各类政府投资民用建筑、新建8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各类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达到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对新建工程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管,从设计、审批、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多环节闭合式监管,形成合力有效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施工执行率,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积极运用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契机,在积石山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运用装配式钢结构进行农村房屋改造,以点带面,全面推动。2018年至“十三五”末,完成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442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厅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建筑品质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筑节能水平不够高,绿色建筑星级较低,装配式建筑发展缓慢、标准化低。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建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乡。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低碳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扩充绿色建筑内涵,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健康性、舒适性、功能性需求,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降低碳排放,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服务功能,借助政策、法规、标准等措施从总体上进行统筹,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有利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全州各县市资源、气候特点和经济发展差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发展格局,保障全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有序开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绿色建筑规模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建筑电气化率逐步提高,建筑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建造方式更加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绿色建筑全产业链逐步完善,力争与全省同步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

2025年,全州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和绿色建造示范工程;有条件的新建城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碳达峰工作,编制印发《临夏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在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质量和水平的基础上,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高能效建筑项目示范,促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推动农村住宅实施农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绿色农房进行设计和建造。

扩大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模式创新,针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提供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加强建筑节能过程管理。完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验收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强化工程各方主体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金融保险机构参与的建筑节能工程保险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重点关注墙体保温材料、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部品节能性能要求。

(二)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

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发展规模,推进绿色建筑从低星级向高星级转变、从设计向运营转变、从单体向区域转变。

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持续推进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监管,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推广绿色建筑使用者监督机制,将建筑节能性能指标和绿色建筑星级相关信息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强化绿色建筑的日常运行管理,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逐步扭转“重建轻管、重建轻用”局面。

规范开展星级标识认定。按照《甘肃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做好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申报工作。健全标识管理机制,强化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运行管理。

(三)提升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水平

持续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双效机制,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建筑用户侧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以节能改造为核心,结合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等改造内容,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综合改造模式。

推进城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将超出能耗限额的既有公共建筑作为重点改造对象,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鼓励医院、学校、酒店、国家机关办公楼等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

推进农村建筑能效提升。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为契机,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环境,对既有农村建筑,采用外墙保温、屋顶改造、门窗改造等经济、适用、高效的方式进行改造,降低建筑物热耗,改善保温节能效果,整村推进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

(四)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多元化发展。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结合我州基础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在建筑领域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鼓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采用被动式太阳能房、空气源热泵等适宜技术应用,区域化推广生物质能的技术应用。充分利用建筑屋顶、墙体及建筑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空间资源,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设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在满足安全性能的基础上,推动城镇既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厂房和居住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评价基础上,采用梯级利用方式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各地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本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可再生能源应用目标、适宜推广技术、项目布局和实施计划。建立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评估制度,鼓励对一定应用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的建设运行、环境影响等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和高品质应用。根据“国家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合理布局风电、光伏、光热、热电、地岩热等清洁能源产业。

(五)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

以减少建筑温室气体直接排放为目标,扩大建筑终端用能清洁电力替代,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等优势,推进炊事、生活热水与采暖等建筑用能电气化,推广高能效建筑用电设备、产品。到2025年,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光”是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储”是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直”是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柔”是建筑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六)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打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倡导在公共建筑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在农房建设项目中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推进菜单式建筑全装修和装配化装修,加快推进集成厨卫、管线分离等技术体系的应用。推广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提升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水平。推广精益化施工建造,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工艺方法,研发推广精益化施工安装配套装备和机具,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

强化标准化设计和技术体系创新。推行包含户型标准化、构部件标准化、连接节点标准化、设备管线标准化、装修标准化和安装标准化的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加强装配式建筑结构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工艺的研发。构建完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多层级技术标准体系。定期发布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目录。大力发展适应我省建设发展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结构体系,完善与之配套的围护体系、设备管线、装配式装修等技术体系及运输安装措施,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加强信息化应用推进智能建造。深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中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与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专业协同。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提升装配式建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广智能制造,推进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建设。发展智能建造,推广应用自提升建筑安装机、智能协同塔机吊装系统和整体爬升施工平台等机具,发展建筑机器人和智能安装装备,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七)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鼓励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绿色建材,优先采用可循环利用及高强耐久材料、节水器具、节能产品等,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结构保温一体化板等。制定绿色建材应用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中的应用。培育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应用。

鼓励在建筑中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产品,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开展技术研发和特色经营,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八)探索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发展模式

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提升建筑用能链条整体效率。推动城市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应用,鼓励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城市中垃圾焚烧余热等资源统筹调配,以满足城市及周边地区建筑新增供热需求。积极开展调峰填谷,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

(九)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

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用于绿色建筑设计、建造、改造和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加强绿色建筑产业信贷产品开发。结合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支持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建材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改善企业流动性状况。探索建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绿色建筑发展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绿色建筑领域重点项目。鼓励保险机构积极运用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绿色建筑工程综合保证保险、绿色建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对接绿色建筑行业的风险保障性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按照省上相关法规政策,加快完善我州适合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制机制,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重点任务纳入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支持范围。不断完善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绿色节能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二)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适用于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资金奖补、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融资支持。

(三)强化检查考核。建立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检查机制,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列入每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确保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规划目标、年度任务落实落地。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活动载体,宣传普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法规、政策、知识,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作为专题培训等重要内容,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宣贯等活动,提高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技术技能。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产业发展,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运行中大力推行全过程咨询方式,引进和培育专业服务管理公司,充分发挥有关专家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围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科技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领军人才和科技队伍。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