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和政县法台山景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临州发改价格〔2025〕81号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和政县法台山景区观光车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调整法台山景区观光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及听证会结论,参照和政县松鸣岩景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法台山观光车的总体运营现状,经研究,现将法台山景区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高空漂流下站—松鸣岩三孔桥。单程:每人每次10元,往返:每人每次20元;
2、山神庙—寺大沟。单程:每人每次10元,往返:每人每次20元。
3、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70周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
二、工作要求
1、观光车车票应单独销售,供游客自愿选择,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2、你局要督促景区加强服务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督促景区在售票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原临州发改价格〔2020〕198号文件废止。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