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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临夏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州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和职责分工。

2、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情况。

3、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

4、交通运输相关规划纲要、统计数据、行政执法等。

5、本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6、全州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linxia.gov.cn/lxz/zwgk/bmxxgkpt/lxzjtysj/index.html)、州交通运输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地址为临夏市刘临路138号临夏州交通运输局4楼)及临夏交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受理机构: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138号

邮政编码:731100

联系电话:0930-621231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和州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证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或者电子邮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审查处理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当日与申请人联系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申请处理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由制作或者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但可以告知相应渠道。

9.所申请公开信息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其他情况具体依据《条例》办理。

(四)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交通运输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一、生态环保工作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州公路、水路和城市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

(二)将推进绿色交通和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全过程,严守三区三线、水源保护区管控要求,从源头规避生态敏感区扰动。

(三)负责指导优化路网布局,提升公路通行效率,降低车辆尾气排放,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

(四)负责指导推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全州公交、巡游出租、定制客运、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替换,完善城乡公交场站,多措并举引导群众绿色低碳出行。

(五)负责督促指导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对标环保法规、技术规范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加强交通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推动绿色施工。

(六)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老旧柴油营运货车淘汰,严把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尾气达标准入关口,从源头削减移动源尾气污染。

(七)负责加强国省干线、县乡农村公路常态化扬尘管控,推行机械化湿式清扫、定时洒水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指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

(八)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安全的监督,严把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审核。

(九)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调集、协调道路运输力量,为事故救援人员、物资运输提供保障。

(十)负责指导医疗废物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二、生态环保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发展与环境保护两条主线,聚焦公共交通能源结构调整、施工扬尘治理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着力构建安全、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运输体系,全力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大气污染“冬病夏治”相关要求,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在项目建设、车辆审批等环节严控生态环保要求,坚决守住生态底线。

(二)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能源结构转型

1.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目前,全州公交车总量为699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673辆,新能源占比达96.28%,单位里程能耗显著下降。2025年,全州新能源公交车增加42辆,增长6.66%;新能源出租车增加487辆,增长率达52.82%,新能源占比达到54.95%,同比提升17.75个百分点。

2.引导发展公共交通。目前,全州共有定制客运车辆466辆,其中新能源车辆271辆,占比58.15%;2025年,定制客运车辆总数增加228辆,增长95.8%;新能源车辆总数增加192辆,增长率高达243.04%,新能源占比较2024年提升25.15个百分点。

3.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辆。2025年,全州共报废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541辆,更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352辆,落实补贴资金3930.1万元;更新新能源公交动力电池74辆,落实补贴资金310.8万元。

4.做好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组织各县(市)对从事烤锚喷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面摸排,聚焦于备案管理、排污监管、危废处置和排放治理四个方面,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做好废油、废气、废件处置,喷漆密闭作业,配备喷漆废气处理设备。目前,全州取得备案的维修企业共246家,其中有喷漆作业的127家。

(三)全面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通过定期调度、工作督导等方式,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参建单位环保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纳入日常监督通报及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体系。指导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灵活采取清扫、洒水、喷淋、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封闭或覆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复核闭环。

三、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一)加快调整结构,优化服务供给。2026年,全州拟新开通定制客运线路14条,优化升级定制客运线路2条,计划投入新能源车辆客车160余辆。拟更新或新增新能源出租汽车170余辆。拟开通或优化公交线路7条,计划投放纯电动公交车37辆。届时,新能源车在营运客车中占比提升至70%,2027年新能源车占比将提升至80%以上。

(二)加快老旧货运车辆淘汰进度。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收尾工作,启动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更新研究。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加快高油耗货车退出市场,拟提前报废老旧货车460余辆,争取设备更新补助资金3481.5万元。

(三)强化重点领域“精细化”管控。一是严控施工与道路扬尘。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常态化进行渣土车、砂石车沿途抛洒和扬尘污染严打工作。二是加强船舶污染物全链条监管。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闭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可追溯。三是强化道路运输污染防治。充分运用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和8个非现场治超点,严厉查处车辆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等行为,提升了执法效率,降低了扬尘污染,提升路域环境。

(四)全方面开展污染排查整改。督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自纠,聚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及汽修行业领域、船舶码头污染领域、路域环境整治方面、邮政业务管理方面、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方面、高质量发展方面、历次督察整改“回头看”八个方面,建立问题、整改措施、办理责任、完成时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

我要申请
机构简介
  • 机构简介
  • 机关职能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交通运输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关于调整临夏州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57号),州交通运输局现内设6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计划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运输科(州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公路管理科。2024年12月,根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筹调整州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通知》(临州编委发〔2024〕60号)精神,经调整后,州交通运输局共有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正县级事业单位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县级事业单位州地方海事局(州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科级事业单位州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州交通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州交通法制服务中心、州邮政业安全中心、州交通信息调度中心。

通信地址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13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2314

单位传真:0930-6218176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