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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民委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规定,编制《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民委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2.规范性文件;

3.相关发展计划、规划;

4.全州性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网址: https://www.linxia.gov.cn/)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民委”微信公众号;

3.其它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临夏州民委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  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电子邮箱:lxminwei@163.com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州民委办公室或州政府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领取,也可在临夏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请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4.申请受理时限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费用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标准。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10月17日,临夏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同志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州委书记李海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深化“铸牢”教育,认真学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论》,坚守大民族观,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大力实施“石榴籽”工程和“三项计划”,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要突出青年群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内心深处。要抓好思想引领,深入推进“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维护各民族、各宗教交往交流交融的和谐局面。

会议强调,要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要抢抓有效工作时间,加强与国家和省上的对接沟通,对确定的示范点再打磨、再提升,完善各类资料,精心选树典型,总结提炼亮点,确保以最好工作和最佳状态迎接国家验收。各县市要与州级同频共振,精心做好观摩点讲解、沿途环境卫生整治,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宣传牌,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加大对全州创建工作成效和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宣传力度,线上线下齐发力,生动讲好临夏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树牢法治意识,持续加大对《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将普法工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风险防控,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深入排查影响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潜在风险隐患,对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一视同仁、一断于法。强化依法治理,认真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头雁工程”、青少年法治素养“护苗工程”、村社干部法治素养“赋能工程”、群众法治素养“强基工程”,引导各族各界多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共同维护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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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民委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共同发展科3个行政科室下设临夏州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办公室、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2个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话:0930—6214299 

       真:0930—62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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