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来源:临夏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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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妇女发展规划全面达标为目标,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州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对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等领域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监测显示,各项妇女事业发展平稳,妇女权益保障与维护力度持续强化,多项指标继续保持向好发展态势。

一、妇女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妇女与健康

妇幼保健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22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从2021年14.37/10万上升为16.15/10万。二是妇女健康管理服务不断完善。统筹推动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积极开展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推进青春期、更年期保健,实施妇女“两癌”检查,推动卫生健康项目惠及更多女性。2022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47.97%,比2021年提高30.28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9.49%,上升0.93个百分点;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23.99%。三是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更好地落实功能定位;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0.56%,比2021年提高了0.12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女性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妇女教育事业取得显著的成就。一是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和机会。2022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为2.27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51.9%。二是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2022年,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重点人群女性人口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较上年有所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为0.27万人,比2021年增加0.02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37.45%,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为0.43万人,比2021年增加0.03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66.74%。三是大力提高妇女科学素质。

(三)妇女与经济

随着全州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我州妇女在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乃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妇女就业率和社会保障程度都有明显提升。一是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女性提升技能积极就业,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增加,妇女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22年,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为5.9万人,比2021年增加0.04万人;所占比重为42.35%,较2021年下降1.45个百分点。全部就业人员中女性为57.59万人,比2021年增加8.37万人;所占比重为52.02%,较2021年增加7.29个百分点。二是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得到保障。2022年,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28.3%,比2021年提高4.7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积极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重视发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把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女性参政议政水平作为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的硬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地工作,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展,妇女的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2022年,州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3.95%,比2021年提高0.72个百分点。一是女性干部的参政比例和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州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6.19%,比2021年提高0.48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坚持把女干部选配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调整相结合,促进女干部在参与录用选拔、晋升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2.5%,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6.4%,州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三是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2022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分别为12%和24.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1.6%,比2021年提高4.2个百分点。四是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未就业女大学生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委会主任中的比例。2022年,全州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62.3%,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8.5%,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5.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15%。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推进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各项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性覆盖,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一是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保障,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满足妇女医疗保障需求。2022年,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有111.05万人,比2021年增加0.39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8.67%。二是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支持灵活就业女性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全州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74.46万人,比2021年减少1.65万人,占比为46.01%。三是扩展妇女参加各类保险覆盖面。各类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女性各类保险权益得到保障,妇女参加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2022年,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4.29万人,比2021年增加0.04万人,占比为42.18%;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28万人,增加0.25万人,占比为39.14%;女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4.46万人,增加0.29万人,占比为34.95%。四是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2022年末,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为0.03万人,与上年持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为777个,减少87个。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妇女发展纲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一是制定出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规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不断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方面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二是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七)妇女与环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持续推出的一系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带领全州人民包括广大妇女坚定不移朝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迈进,使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提升城乡妇女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守护饮水安全命脉。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2022年,全州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二是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完善落实城镇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推动将男女厕位比例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评选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2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3.64%,比2021年提高10.92个百分点。

(八)妇女与法律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妇女与法律”作为重要领域,顺应国内国际新形势,紧密结合我州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依据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反家庭暴力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二是预防和打击针对妇女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大。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妇女违法犯罪,彻底铲除滋生犯罪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2022年,全州破获强奸案件91起。三是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底,妇女获得法律援助125人次。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州妇女事业得到了发展,妇女自身保护、妇女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经济基础、自然环境、社会历史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女干部配备上仍存在统筹不够、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女干部力度,提高基层女性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妇女从整体上较男性受教育机会少,影响了妇女文化技能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存在妇女就业领域较窄、就业较难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规划实施绩效评估,强化部门工作责任。政府要对规划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和绩效评价,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当调整政策,实行项目资金倾斜,加大对指标末达标部门的督促力度,强化督查考核,有效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各项指标在规划期内达标。

(二)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统筹使用好现有的财政项目资金,促进与妇儿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效能。

(三)拓宽就业领域。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特殊需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适当对女性倾斜照顾。同时加强对妇女就业服务引导工作,促进妇女实现充分就业。

(四)切实优化女干部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女干部健康成长。


下载:2022年《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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