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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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州卫生健康委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发《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

2.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和“健康临夏官微”“健康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3)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4)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州卫生健康委将在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4366

传真号码:0930-6215665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

2.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子栏目中“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本机关。

(2)当面申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本机关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66 传真:0930-6215665

电子邮箱:lxzwjwbgs@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附件:临夏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卫健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临夏州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州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全州卫生健康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落实力和执行力,切实发挥督查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重点狠抓卫生健康行业依法行政,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改善营商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已召开的18次委党组和委务会上逢会必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述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在委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工作机制。二是细化重点任务。制定印发了《临夏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八五”普法期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临夏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和制度》,印发《临夏州卫健系统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依法治州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临夏州卫健委2024年重点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持续推进落实。三是改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卫健系统2024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认领政务事项68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压缩承诺时限比90.70%,推行不来即享,认领电子证照13类,上传数据45.4万条;发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65项,挂接共享信息567条,实现个人、企业信息共享。四是强化考核督导。在年度业务考核中把法治建设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月督导、季调度、年考核的机制,做到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步评。各县市卫健部门和州直委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确保法治建设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二、拓宽宣教渠道,宣传教育成效不断提升

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站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宣传载体,利用广场、户外电子屏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年宣传活动,着力宣传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今年,联合州中医医院举行了“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3300多份。举办临夏州2024年度职业放射卫生监管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省疾控中心4位专家专题辅导,共培训职业放射卫生管理人员、放射工作人员360余人次。结合全国第16个防灾减灾日,在临夏市西郊社区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悬挂宣传标语1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120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活动,全州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万余份,参加义诊人数3千余人次,发放药品2700余盒。开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参加健康咨询、义诊群众1650余人次,展示健康素养图片66条、养生保健知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一法一条例”宣传品(扇子,口杯,袋子,抽纸等)共计5000余份,发放乙酰氨基酚口服片、清解退热颗粒、对乙酰氨基酚片(小儿)、布洛芬软胶囊、黄氏响声片等药品2300余盒。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法规实践应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近年来,全州卫健系统未发生违法侵权案件。一是加强法律法规适用。采用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9次,参学率98%。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析,全面完成2023年度全州行政处罚案卷评析和层级稽查工作,稽查单位20家。三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临夏州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了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公示现有执法人员39名,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456条,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检查时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在监督检查前出示执法证件,配备执法终端72台,执法记录仪54台,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执法。四是全面完成国家、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

四、突出整治重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不断加强

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强行业监管,狠抓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州网信办、公安局、发改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州医疗医药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成立了临夏州医疗医药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多部门联合整治,及时跟踪督办重点案件、实时掌握整改进度。今年全州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3件,罚款135.4万元。

当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着思想认识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法活动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宣贯标准力度不足;评估考核机制不完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025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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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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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设置
  • 领导班子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夏州中医药管理局、临夏州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40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3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093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