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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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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3.信访工作。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临夏信访”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信访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信访局综合科

咨询电话:0930-6212235

传真号码:0930-6212235

通信地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红园路3号

邮政编码:731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临夏州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州信访局综合科),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下载:临夏州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临夏州信访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州信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法治建设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信访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在职工集体学习等学习计划。围绕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举办了全州网上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提高了信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以《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联合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于5月15日在临夏市红园体育广场启动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及信访法治化“路线图”、扫黑除恶、民族团结进步、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通过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了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切实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提升信访问题化解质效。坚持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依托信访信息系统,紧盯信访事项甄别、受理、转送、办理、送达等关键环节,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回应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通过信访工作微信群提醒、发函督促等方式,及时通报接近办结时限、到期未办、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等问题,促进案结事了。

四是扎实开展访调对接工作。坚持把调解贯穿于信访化解的全过程,加强信访部门与综治中心对接、会商研判,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充分运用“事、情、气、理、法”五字化解法,对申诉求决类矛盾纠纷进行联调联治,切实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落实包案化解和接访下访。州信访局排查梳理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信访事项,拟定了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协调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理念有待深化。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针对性、创新性不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依法信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长抓常学,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法治学习内容和形式,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信访工作条例》为遵循,锚定“五个法治化”目标,打通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强化源头治理与矛盾排查,规范受理办理程序,聚焦实质解决群众诉求,加强监督追责与法治宣传,纠治“四应四不”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办、高效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依法处理缠访闹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加群众对信访法规理解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学习、贯彻、遵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结合贴近群众的岗位优势,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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