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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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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结合临夏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住建局栏目下查阅。

(一)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4.业务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保障性住房等;

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企业资质、星级公示公告等。

5.资金信息: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服务窗口公开(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二楼);

3.其他方式:通过“临夏住建”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公开原则

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快捷便民、服务公众。

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构办公地点或临夏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将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办公室;临夏市红园路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通信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7楼)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邮政编码:731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投递电子申请,也可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邮箱。

受理机构: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网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

邮箱:zjsj2827@163.com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登记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登记、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监督和权利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或未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实现“所见即所得” 专家解读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专家表示,本轮改革顺应楼市供求关系重大变化,有利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现房销售制度改革再进一步

专家表示,现房销售与商品房预售是两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商品房预售是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提前支付房款的一种销售方式,而现房销售则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李宇嘉:现房销售是大势所趋,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供应的一个必然选择。现房销售转型也不是一刀切的,遵循渐进过渡的原则。

《通知》明确新出让土地、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采取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鼓励房企自愿转为现房销售。专家表示,这样的要求更为精准,有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 虞晓芬:我认为把竣工验收备案与水电气热达到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作为现房销售的统一条件,防范“伪现房”,夯实 “所见即所得” 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同步出台土地、金融配套支持,又提高预售条件,既用激励对冲房企资金压力,又积极引导房企优先采用现房销售,可以避免改革对市场形成冲击。

其实,早在此次《通知》出台前,国家层面就已推进现房销售工作,多地就已经先行开展了现房销售的相关试点。专家表示,目前,我国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根本性转变,市场主要矛盾从过去住房短缺的“有没有”,转向追求居住品质的“好不好”。数据显示,全国新建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比例从2022年的13.9%提高到2025年的32.4%,市场基础逐步成熟。

商品房预售制度进一步优化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政坚持现房销售、商品房预售双轨并行,在推进现房销售的同时,出台多条明确规定,进一步优化传统商品房预售模式。

专家表示,此次新政对预售规定作出调整:

抬高预售准入门槛,今后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购房者交纳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部购房资金,须全额存入监管账户,保障资金安全。

专家表示,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设立之初,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房供需缺口较大,预售模式能够帮助房企快速回笼建设资金,快速增加住房供应,有效缓解了当时城镇居民住房短缺矛盾。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李宇嘉:到了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时期,预售制度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最主要的就是商品房的延迟交付,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 虞晓芬:提高预售准入条件、推行现房销售制度,提高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准入门槛,有利于管控供大于求城市新增开发供给规模,加快促进供求平衡。从中长期看,有利于提高产品品质、有利于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助力楼市稳健发展

专家表示,此次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兼顾短期风险防控和行业长远转型,对购房者权益、房企经营、楼市供需格局以及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建设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专家表示,对购房者而言,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户型、小区景观、配套实景可查;即便选购期房,全部购房资金纳入监管,买房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固。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 虞晓芬:国家着重推出现房销售,顺应了市场变化趋势。特别是现房销售可以更好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对房企而言,现房销售模式要求企业自行承担完整建设周期资金压力,倒逼房企深耕本地市场,打磨产品品质,完善配套和物业服务,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李宇嘉:现房销售制度下,会引导开发商不断去判断本地住房需求的特征和变化,在商品房项目的精细打磨和产品迭代中得到反映。这样的话,开发出来的房子能够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需求,也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

摘自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8.29 记者 杨潇 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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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单位,加挂临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临夏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内设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业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6个行政科室。

所属临夏州建设行政执法稽查队、临夏州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站、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临夏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心5个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临夏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临夏州城市建设和园林服务中心、临夏州人防信息保障服务中心、临夏州城乡建设服务指导中心、临夏州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临夏州住房信息中心、临夏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