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来源: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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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机关事务工作。

  (二)拟订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等工作,负责用地管理有关工作。

  (五)指导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周转性、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六)指导和推动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定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考评、能耗统计及节能改造项目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

  (七)指导全州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下同)管理工作,拟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审批、更新等工作。负责州级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的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州县(市)两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统筹调度工作。

  (八)指导全州公务接待工作,拟定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地级以上领导出面接待和重要团组的接待保障工作。参与和协助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研究提出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的建议。按规定负责州本级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改造经费、公共机构节能经费、州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职责内接待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和州纪委监委机关的有关职责分工。

  接待工作保持以州委办公室为主统筹安排的工作机制。州机关事务局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地级以上领导出面接待和重要团组的接待保障工作。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和州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副地级以下人员接待保障工作。

  2.州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州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州机关事务局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有偿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定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州财政局指导和监督检查。

  3.与州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在州住建局的指导下,州机关事务局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接受州住建局的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局机关党建、文件处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档案管理以及信访、保密、安全、新闻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员聘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州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规章、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的监督实施,对全州机关后勤服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0930-6218290

  房产资产管理科: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标准执行、使用监管及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办公用房的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审核、权属登记、租用审批、使用调配、处置利用工作;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审核、指导、监督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承担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权属登记和界定、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监管、统计报告和巡检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华街统办楼安全保卫、秩序管理、安保设施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930-6221322

  公务用车管理科:拟定全州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配备审批、编制管理、更新工作;负责管理州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监督指导各县(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运行工作;负责州县(市)两级公车平台车辆的统筹调度工作。

  办公电话:0930-6215938

  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改造项目的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承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930-6210375

  临夏州公车服务中心:负责州级公务用车的信息化、标识化建设工作;负责州级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工作和运行成本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州级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的租赁保障工作;配合相关方面承担重大活动公务用车保障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办公电话:0930-6218322

  国资服务中心:承接州国资局相关职责,按规定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评估、转让、租赁、拍卖、兼并等工作;承担国有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建、维修工作;负责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办公电话:0930-6221322

  财务核算中心:按规定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州级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经费、公务车辆购置、维修、保养、保险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绿化、保洁、安保等物业服务经费核算管理;负责职责内的接待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审计、财务结算;负责州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和临聘后勤人员、驾驶员的工资薪酬、养老金、保险金、公积金等核算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办公电话:0930-6221486

  接待服务中心: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副地级以上领导出面接待和重要团组的接待保障工作;参与和协助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州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州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和协助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节庆活动纪念品的制作、管理和州级各部门单位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礼品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

  办公电话:0930-6211243

  

  负  责  人:王延辉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3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0-621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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