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州民委 发布时间:2022-05-23
字号:
收藏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民族事务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的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事实、衔接。

  (三)指导实施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指导自治县庆典活动。

  (四)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组织开展对全州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五)参与制定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持两个自治县、四个民族乡整体发展和扶贫工作。

  (六)参与研究制定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有关事项,提出相关意见并承办有关事宜;负责审核涉及少数民族内容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的抢救、保护、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清真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八)贯彻执行民贸民族用品优惠政策,筛选申报民贸民族点生产企业;参与制定发展民贸民族用品优惠政策。

  (九)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国内少数民族团体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指导和检查县(市)民族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强同两个自治县和民族乡的联系。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 人事秘书科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组织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报告文件;承办机关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提案、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人事、机构编制、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劳动工资、学习培训等工作。

  联系方式:0930-6214299    0930-6224527(传真)

  (二)政策法规督查科

  监督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拟订有关民族问题的政策和法规,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办理有关涉及少数民族权益和协调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负责民族成份的变更事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核涉及少数民族内容的公开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两个自治县县庆活动的有关事宜。

  联系方式:0930-6227287

  (三)经济社会发展科(州少数民族经济协作办公室、州民贸民族用品工作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州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情况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州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州经济发展特殊政策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及参与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民贸民族用品优惠政策,筛选申报民贸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参与制定发展民贸民族用品优惠政策;承担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统计分析与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州民族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科技、体育、艺术、卫生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及民族方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参与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

  联系方式:0930-6223549

  (四)清真食品管理科(临夏州清真食品执法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州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依法保护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假冒清真食品;受理清真食品的行政复议。

  联系方式:0930-6298396

  (五)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办公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民族研究所)

  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全面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州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文献;办理有关全州少数民族古籍的考证、出版选题、审定工作;承办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和省民委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安排的课题,会同有关部门参与跨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协作项目,做好调查研究和协调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930-6667982

  (六)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中心

  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临夏实际推动落实,持续开展富有临夏特色的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制定临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的发展规划,细化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常规化督查检查,推动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表彰命名工作。

  联系方式:0930-6227287

  

  负  责  人:王景海  州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0—6214299 

  传      真:0930—6224527

  邮      箱:lxmw@163.com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