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准予延续东乡县供排水服务中心东乡族自治县城镇给水工程九眼泉取水口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临夏州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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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供排水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2年10月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延续取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取水许可证(原证书编号:取水(取水临州水电字[2015]第B29000002号),并委托临夏市水务局和东乡县水务局为你单位日常取用水的监督管理机关。

东乡县供排水服务中心取用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九眼泉地下水,为城镇生活用水,是东乡族自治县城镇备用水源给水工程,年取水量26.56万m3,年退水量14.15万m3 ,取水口位于临夏市折桥镇祁牟村九眼泉,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511.7,北纬35°6533.6,设计供水规模2214m3/d,设计最大取水流量0.017m3/s,用水保证率95%。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5日-2027年10月15日,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做好用水管理工作,加强取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适时检查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确保取水工程安全、高效运行,严格落实节水措施,防止用水浪费。

2.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下一年度的取用水计划,严格按经批准的年度取水总量取水。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每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

3.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4.随时掌握水质动态,严防水体受到污染,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5.在取用水过程中应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照、资料,如实反映有关问题。

6.要严格遵守各项水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用水资源,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7.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取水有效期届满仍需取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联系人:孟存   电话:0930-6923077(兼传真)


临夏州水务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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