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000139550000/2024-46960 主题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发文字号 临州办发〔2024〕7号 制发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14
标        题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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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办发〔2024〕7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7号)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振重点领域消费

(一)鼓励汽车消费。严格执行国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新规政策,在全州已完成备案的临夏市桃源、信源、俊林、车驰、华仕捷,广河县仕通、积石山县志清、康乐县宏源等8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面落实“减流程、减材料”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手续。落实二手车经销纳税人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税政策,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鼓励全州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汽车消费信贷申请条件,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合理确定信贷额度,持续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简化汽车贷款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合法渠道了解分析信用状况,适当简化贷款申请材料,提升信贷审批环节、时间、要素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参与试点机动车抵押解抵押线上化办理,提高汽车贷款办理效率,防范欺诈风险。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在车辆销售、拥有、使用、置换、处置环节向消费者提供新车贷款、电池租赁、维修保养贷款、置换车接续贷、二手车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活跃二手车市场,推动汽车更新消费。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优化城区、人员密集区域路侧停车位设置,利用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错峰开放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停车位等多种方式增加停车泊位。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谋划实施一批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智能停车设施项目,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加快实施临夏市八坊十三巷4A级景区华寺西街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建设,提高地下和立体空间的利用,缓解停车压力。(州商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人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补贴资金,扩大全州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比例。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为主体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严格公车购置审批,明确优先采购国产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更新比例;根据用车申请、目的地等因素,平台合理判断、优先调度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障公务出行;积极引导机关事业单位租用车辆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不断促进绿色低碳出行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深度融合。建设结构完善、有效覆盖的充电网络,在临夏军民街110千伏变电站附近建设集中式充电站一座,满足临夏市至临夏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扩建乌玛高速临夏服务区充电站,在乌玛高速临夏服务区合作方向和兰州方向各扩建6个充电车位,增加120千瓦充电桩6台,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能力。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居住区充电桩建设,确保新建居住区预留充电设施配电变压器,固定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既有居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做好配套电网改造建设,最大化满足居民充电需求。落实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执行居民电价,工商业电价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定期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开展动态评估,引导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保持在合理水平。(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局、州发改委、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住房消费。全力以赴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实施好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有序做好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下调,细化金融服务举措,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持续推进房地产业诚信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十个严禁”规定,确保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净地”出让,对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供地,做到应供尽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房交会、房展会、房博会等房地产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协会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等形式,采取企业让利、政策性补贴、商家联动、团购促销等叠加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满足群众全方位、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积极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扶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政策体系。分批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紧盯“十四五”期间5.33万户改造任务,区别轻重缓急,梯次有序实施改造。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做实做细改造内容,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和提升类根据实际需求,让居民“点单式”选择,全方位提升品质效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改造自然新增、因灾新增危房,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按照差异化补助方式合理给予资金补助,有效提升农房防灾能力。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同步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农房设计管控,积极推广《临夏州乡村振兴建设农房风貌改造推广方案》,指导农户在新建房屋过程中合理选择设计方案,按照“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原则进行修建,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州住建局、州人行、州税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开展绿色、智能家具家电以旧换新机下乡活动,鼓励销售企业、商场、家装公司、回收企业等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促进家具家电升级换代,提升家居智能化水平。加强废旧家电回收,物业企业应为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提供便利。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因地制宜支持环保节能取暖家电推广使用。加快家电售后服务提升,加强对全州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销售市场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提高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质量水平,切实规范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领域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引进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服务消费升级

(五)提质扩容餐饮消费。持续办好“临博会”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加强临夏美食交流展销,做大特色节会经济文章。深入挖掘美食民俗产业资源,推动餐饮与文化、旅游、商业等业态融合,建好临夏美食特色餐饮街区、特色村镇、创建美食体验带和美食融合发展示范区。持续加大“河州味道”等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大力推广临夏菜系,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展品牌连锁经营,支持在国内外大中型城市开设“河州味道”临夏美食示范店、旗舰店,加强与友好城市合作交流,加速临夏美食走向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承弘扬地方菜、民族菜,推动地方名小吃预包装化,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预制菜基地建设,提升餐饮质量和配送标准化水平。鼓励发放电子餐饮优惠券,引导餐饮经营场所和单位延长营业时间。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应用,持续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让消费者吃得放心。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以制止餐饮浪费为重点,将文明餐桌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内容。全面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夹”,大力践行“六项承诺”。积极推行文明餐桌“红黑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树立文明用餐“风向标”,促进全民养成卫生、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发挥好社会监督员作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助力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活文化旅游消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积极参加沿黄四市(州)联席会议,推介临夏文化旅游资源,共推旅游线路,扩大“花儿临夏·在河之州”品牌影响力。优化“一部手机游临夏”,提升板块信息资源,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开展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大力推动旅游景区晋等升级,通过以创促建,督促景区对照国家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打造一批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旅游景区。全力推动永靖县刘家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大旅游业态培育力度。举办以牡丹、桃花、杏花等为载体的一批接地气的文旅活动,辐射带动沿线群众参与旅游服务,带动经济发展。鼓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夜间开放,从“以书为中心”走向“以人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开辟24小时自习室等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循环服务,延长服务时间。持续开展对济南、厦门市民免门票措施,鼓励各县市推出冬春季旅游门票减免或其他优惠措施,提升冬春季旅游质量。(州人社局、州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丰富文娱体育会展消费。积极向国家、省级平台报送信息,增加临夏文旅资源的曝光度,讲好临夏故事,传播临夏声音。办好临夏州送文化下乡活动启动仪式、迎新春社火汇演、元旦春节歌舞表演、三馆一中心云直播等文化活动,做好送文化下乡、非遗技艺展示等活动,丰富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州内文旅企业积极参加“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等大型节会及国家级、省级旅游商品大赛、文创产品展会等,不断拓展临夏各类文创产品知名度和销售渠道。充分挖掘沿太子山旅游风情大通道、松鸣岩法台山、刘家峡库区等旅游资源,积极谋划龙舟、桨板、自行车和汽车等项目精品体育赛事。以品牌体育赛事为着力点,推动临夏体育与文化、旅游等业态深度融合,带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及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施好智能健身路径以及30个社区“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项目和广河县、临夏市体育公园,永靖县、东乡县健身步道等项目。做好临夏州全民健身中心、临夏体育场、临夏体育馆、永靖县文体中心、东乡县体育场和广河县体育馆等免低收费开放工作,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水平。深化体教融合、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在体育场地、培训、竞赛等方面为社会体育俱乐部提供支持,加强监管改善社会体育服务环境。积极推行“学校+俱乐部”合作发展模式,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在体育场地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与竞赛,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竞赛、训练和培训,广泛开展青少年冬夏令营等体育活动,激发青少年体育市场活力。鼓励组织州内优秀企业积极参加“兰洽会”“厦洽会”等国家、省级展会和重点促消费活动,推广临夏品牌,促进品牌消费。(州文旅局、州体育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加快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州中医医院省级康复中心、县市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重点工程,打造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州级中医重点专科,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实施中西医综合防治,形成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构建优质高效、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医保部门与县域医共体“统一结算、统一管理”运行模式,探索实行“总额预付、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医保支付方式。做好县域医学次中心和社区医院建设,加强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疗管理,推广远程诊疗,帮助提升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加快社区托幼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促进养老服务精准化供给,积极围绕满足广大老年人喜闻乐见、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院、送上门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等一站式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与医养结合服务,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医养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从“有”到“好”转变。持续推进健康旅游、康养等服务发展,依托雪山、森林、草甸、山花、石海等生态旅游资源,推出“吃住行游购体”新业态,加快推进临夏州大健康产业园一期养老院、老年大学项目,进一步打造星语云端、香花坪、黄河三湾、草长沟新生旅游景点和高端住宿、乡村民宿、度假农庄等康养产品,积极推介松鸣岩温泉水世界、槐树关文旅康养基地等招商引资项目,力争引进社会资本落地建设。(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民政局、州文旅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农村消费提质

(九)推动绿色消费下乡。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农村消费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推动电商平台和企业丰富面向农村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建设县域商业产业集聚区,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与电商深度融合发展,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要素集聚,线上线下协调发展、区内信息资源共享的新型电商园区。持续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线路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示范线路示范点“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全州8县市基本建成县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寄递服务共配中心服务功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吸纳更多的快递企业加入寄递服务共配中心,全面打通共配中心与村级站点的配送服务链条。在全州1090个行政村建立寄递物流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基本实现快递进村品牌“1+4”(邮政加4个快递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快递进村覆盖率,鼓励支持品牌快递企业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独立设点等多种方式实现进村。(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加大我州“甘味”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申报认定一批“甘味”农产品。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打造农产品公共区域品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积极推广网红直播带货模式,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加强地理标志推介与运用,组织参加相关展会,推动新增地理标志用标企业,提升地理标志用标数量,加大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力度。加快农产品冷链保鲜设施建设,推动各县市合理布局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充分利用“东西协作”等渠道,引导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推销活动,开设专馆专区促进特色产品销售,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增强消费能力。(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要求,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配置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各类资源,合理布局乡村住宅、产业、耕地、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着力打造“形态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四美融合的美丽田园乡村,做到“一村一特色、千村千面貌”。实施“非遗+”工程,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文旅产业培育、农耕文化保护、文化城市建设、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紧紧围绕“持续打好文旅产业深度开发攻坚战,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目标,深度挖掘大禹、齐家、花儿等文化,持续推进文化广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一步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创建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文旅振兴样板村,扶持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合作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引导群众发展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动员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和旅游重点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州文旅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草局、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新型消费市场

(十三)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对于适合开展5G应用示范项目和有农产品带货需求的农村地区,优先建设5G基站,优化基站建设方案,不断扩大信号覆盖范围。鼓励支持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鼓励引导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打造数字消费业态,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服务标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综合运用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质量管理职能手段,全面开展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帮助数字经济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广绿色消费。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国标有关规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产品,做抵制产品过度包装的守法者、弘扬者。加大宣传教育,倡议消费者绿色消费和理性消费,倡导消费者自觉选购简单、适度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消费买单,主动举报违反过度包装的浪费行为,让消费者成为反对产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健全节约能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探索引入节能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持续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初步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州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全州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比例不低于85%。按照国家、省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强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培训、指导和培育服务,强化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积极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全面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绿色居住消费,推动落实绿色建筑、低碳建筑标准,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发展绿色交通消费,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能源”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加强绿色出行系统建设,加快形成绿色出行理念和生活模式。(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

(十五)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积极打造建设区域(特色)消费城市,提升服务品质,引进消费品牌,打造热点商圈,增强集聚能力和辐射效应。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申报“甘肃省示范步行街(区)”。各县市发挥旅游、文化、民族等优势,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积极学习金昌市先进经验,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相衔接,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州商务局、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在城市建设中,促进商业设施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机融合,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批次支持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改造提升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发展县域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大集,促进全州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稳步推动产地销地冷链设施建设,补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加大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贴息贷款等各类国家省上资金支持,推进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和关键生产线改造升级。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积极谋划消费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成立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对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从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方面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清单式管理,全力保障建设项目审批协调服务。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结构和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文明城市规范要求和所在地临时建设、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在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十八)强化消费金融支持。坚持以“扩内需、促消费、合理增加消费信贷”为着力点,督促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聚焦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重点领域,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需求,细化金融服务举措,创新特色信贷产品,满足消费性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领域市场主体金融服务力度,推动金融机构适度将再贷款、“信易贷”等低成本资金投向消费领域市场主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完善全州金融机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居民汽车(车位)购置、住房装修、家具家电等线下信贷消费。持续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和丰富线上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商务局部门合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快贷类、信用类等消费信贷产品,满足多元化的消费金融服务需求,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夏监管分局、州人行、州发改委、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完善重点服务消费领域服务标准,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规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投诉公示,压实商家第一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强消费市场监管,督促和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对新型消费模式和消费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消费供给的多样性和便利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健全促进消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同、定期会商、督查评价、州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消费领域数据的统计监测,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消费领域构建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行业法人组织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及监管等机制。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着力营造安全友善的发展环境和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上清理制约消费各项规定措施,着力推动持续破除消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和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确保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等重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消费信心。(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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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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