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解读

来源: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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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明确指出:“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同时,专门把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作为独立的一条重点提出来,明确“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为消防救援队伍的重点任务。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包含调查组织、问责处理、行政刑事责任追究、信息通报、整改评估等多个环节,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调查、依法处理、依法整改。近年来,我州火灾防控措施得力,整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但全州“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仍然存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依然存在短板漏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做好全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查清火灾原因,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推动精准治理、精准防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甘肃省消防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全州实际,起草制定了《临夏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为九章33条,从调查权限、调查范围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及火灾事故范围;二是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三是明确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范围;四是明确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取证要求;五是明确了进行火灾原因分析及责任调查的要求;六是明确了提出处理意见和移送涉嫌犯罪的程序;七是明确了撰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八是明确了调查结束后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评估工作。

     三、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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