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考核办法》解读

来源: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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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州政府同意,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印发了《临夏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考核办法》(临州办发〔2021〕5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促进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州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临夏”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办法》考核目标明确。明确考核对象和考核组织实施单位。由临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督查和年底考评。主要考核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政府依托我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情况。

  《办法》考核内容明确。考核重点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主要考核各单位信用信息指导目录梳理情况、与州信用平台对接情况、月度信用信息更新情况、月度信用信息覆盖领域、月度数据质量、月度阶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原则上,信用信息更新频次每月不少于4次,不具备实时报送条件的单位应当自信息生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报送系统、电子邮件、移动介质等方式完成数据交换工作。

  《办法》考核权重明确。考核事项及权重表明确一二级指标及权重,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附带指标说明,明确各项考核分值,考核时可遵循、易操作。

  《办法》考核责任明确。州发改委按月度向州信用平台共享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州信用平台公示,每季度向各单位通报考核情况,年终将全年考核情况报告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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