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经州政府同意,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州办发〔2021〕7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和支持破解招商引资难题,有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融资,有效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和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三条,第一条阐述了制定的主要目的;第二条解释了相关概念;第三条界定了中小微企业范围;第四至七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分配方式、管理原则、适用对象、支持方式;第八条明确了申请专项资金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第九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第十至十三条为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对资金绩效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做了规范和说明,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中央和省州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等有关规定。
三、适用对象
在我州落地投资、依法纳税、潜力大、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绿色高质量发展以及对全州财源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发展生态产业、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规模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贷款贴息和奖补两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临夏州财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文件链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