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随着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的日益多样化,网约车已成为城市交通出行的重要补充。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我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令2022年第42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等国家有关规定,临夏州交通运输局拟定了《临夏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编制过程中,征求吸纳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临夏州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经十六届州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临夏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州及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网约车发展原则;
第六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平台公司准入条件(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安全管理能力等)、申请材料、许可程序;
第十三条至十五条:规定车辆准入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卫星定位和应急报警装置、技术性能达标等)、申请材料、许可程序;
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规定驾驶员准入条件(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犯罪记录、取得资格证等)和资格证发放程序;
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明确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执行依据、办法生效日期和有效期、办法制定机关。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