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工作贯通协作
近日,省审计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甘肃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工作贯通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审计监督和生态环保督察执法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协作机制》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并从五个方面构建全方位的贯通协作机制,实现审计监督和生态环保督察执法的深度融合。一是信息互通,精准发力。审计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计划安排、重大情况通报等方面加强会商,避免重复监督,确保将监督资源精准投入到问题突出地区,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二是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双方共享审计问题清单、督察执法计划、处罚信息、生态环境指标数据等关键信息,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网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成果共用,提升效能。审计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参考,生态环境部门则将审计成果应用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考核,实现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利用。四是联合督导,压实责任。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审计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督导,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五是整改督促,确保到位。双方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和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责任,将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和审计署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纳入重点整改督促范围,一体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协作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和管辖范围,定期会商沟通,加强协作配合,抓好机制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