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健全完善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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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会同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数据局、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下简称“信用代证”)。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要求各地区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会同省公安厅、省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做法,经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兰州新区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程序后,联合印发《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夯实数据基础。专项信用报告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按照《“信用代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责任清单》,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二是明确适用范围。替代范围“再扩容”,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应用领域覆盖公共服务、商务、金融等方面47个重点领域。三是畅通查询渠道。服务渠道“双保障”,线上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信用中国(甘肃)”网站、“甘快办”APP及小程序等,提供报告申请、下载、核验便捷服务;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提供下载打印报告纸质版帮办服务。四是建立互认机制。各部门需要信用主体提供甘肃省以外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对相关地区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直接予以认可,不再要求重复提供相关证明。五是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协同联动,确保所列实施领域全部替代;建立专项信用报告异议申诉机制;对专项信用报告中有关信息的异议、更正、更新等事项进行快速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六是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数据归集、应用拓展、成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机制,全面加强“信用代证”推广运用,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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