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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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2号)精神,建立健全我州入河排污口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州实际,由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起草了《临夏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了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住建、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财政、卫健、科技等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送州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排查溯源、分类整治、审批管理、监管执法、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我州境内黄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湟水河、洮河、大夏河等)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我州境内黄河二级支流(三岔河、广通河、牛津河等)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临夏段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排查溯源。全面梳理总结了我州黄河流域临夏段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逐一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了责任主体清单,切实做到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确定全覆盖,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以及维护管理等后续各项监管工作。

第三部分分类整治。明确了整治要求,实施分类治理:一是依法取缔一批;二是清理合并一批;三是规范整治一批,按照《临夏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临夏州省级排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第四部分审批管理。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落实审核权限、实施登记管理、明确审核时序等六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要求。

第五部分监管执法。从履行治污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严格环境执法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要求。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度通报、严格考核问责、建设信息平台、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公众监督等六条措施。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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