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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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临夏州财政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930-62145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夏州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晒临夏账本”,解读财政政策,让社会公众更了解财政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运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临夏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税政策政策解读、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61,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2;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分网)发布采购信息93;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意见答复9制发的主动公开类文件均按要求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总体要求,常态化做好州政府网站财政专栏和临夏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工作对州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进行完善;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作用,转载中央、省、州和财政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州财政局日常重点工作、活动、学习、简报等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进行正面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对财税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印发《临夏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发布审查要求,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自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认真对照州上关于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报备工作要求,对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排查清理,及时将我局现行有效的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和财政局部门文件栏目进行了公开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局属各单位、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3(考试考务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夏州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扎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的实效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州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对标对表,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精神,及时发布财政权威信息;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通过优化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和覆盖面,扩大受众知情权,切实在常态化、规范化上下功夫,推动全州财政系统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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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