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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如对本指南有疑问,请与临夏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团结路113号,邮编:731100,电话:0930-6214570)。

     一、主动公开

     临夏州财政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临夏州财政局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领导、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

  (三)月度和年度全州财政收支情况及经州人代会或者州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州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

  (四)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还本付息以及债券发行等信息。

  (五)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监管处理处罚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参见《临夏州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本机关将通过临夏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xia.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临夏州财政局子栏目网上公开,同时结合“临夏州财政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所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向临夏州财政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联系电话:0930-6214570   0930-6212063(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团结路113号  临夏州财政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311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通过填写《临夏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方式进行申请,《申请表》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临夏州财政局子栏目“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临夏州财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特别提醒: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申请办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或者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24308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下载: 临夏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临夏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

临州财采〔2025〕16号


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预算单位: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全州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事项进行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清理范围

各县(市)、各部门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以下问题:

(一)各县(市)、各部门出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政策性文件等。

(二)除小额度、多频次采购适用的框架协议采购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三)2023年以来,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主要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为外地企业跨区域经营设置障碍;

2.以供应商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

3.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4.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等,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5.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成立年限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活动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州直各主管预算单位按照要求,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各县(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2.财政核查。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根据采购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选取重点单位开展核查,具体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清理结果,县(市)财政部门负责汇总本县(市)清理结果,于8月10日前报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组织实施。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对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要分类整改,应改尽改。

2.加强业务指导。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指导本县(市)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日常监管、监督评价等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各部门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在编制采购需求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联系人及电话:汪春花    0930-6222647


附件: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清理汇总表.xls

 

 

临夏州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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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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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临夏州财政局是临夏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设置情况:州财政局现有内设科室(中心)24个,其中:行政科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经建科、教科文科、社保科、农业科、综合科、金融外资科、绩效管理科、监督评价科、企业管理科;参公科室(中心)4个,分别为:采购办、预算审核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基建审核中心;事业中心7个,分别为:信息中心、工资统发中心、社保中心、国资监管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PPP)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局属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州国资局、州会计局、州非税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为: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总社。

通信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团结路1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办公电话:0930-621457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