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放取消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
关于下放取消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1〕62号
各县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州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经州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下放4个事项,取消1个事项。
一、下放的管理权限(4项)
州住建局负责办理国家、省级、州级和跨县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点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事项,其余市政工程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审批等4项权限,均下放到项目所在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二、取消的管理权限(1项)
取消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审批权限下放之日起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州住建局已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等后续事项。
2.州住建局将按照“放管服”的要求,主动进行指导和培训,促进各县市住建部门高效、优质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等手续。各县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审批权限下放衔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实施无缝对接,对下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州住建局。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规范全州建筑市场秩序,州住建局强化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市住建局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项目审批事项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发现存在未落实承诺等失信行为的项目,应将相关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同时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4.请各县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审批权限下放取消精神,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